1月25日断讯100分钟 台湾之星将补偿用户5%月租费
▲依照国家传播通讯委员会(NCC)规定,若电信业者断线超过2小时,必须提供用户减免月租费5%起,不过各电信业者即使未达2小时标准也多半仍照5%赔偿。(图/视觉中国CFP)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台湾之星4G网路于25日晚上出现异常现象,影响时间约1小时40分。台湾之星表示,主因为执行网路DNS(Domain Name Server)系统升版作业时,厂商设定出现异常,以致于自19:00到20:40间,少数用户因重新开机或由飞航模式转回正常模式等有产生新的连网行为者,会出现壅塞甚至无法连网的现象,但紧急重启DNS后已恢复连网服务,影响用户约3万名。而台湾之星表示,虽未达2小时赔偿标准,但本着以客为尊,仍将减免受影响用户5%月租费。
去(2017)年2月、11月也分别出现中华电信单月发生2次网路异常(主因为4G行动网路与HiNet介接之边际路由器设备卡板故障)和亚太4G断线情况。依照国家传播通讯委员会(NCC)规定,断线超过2小时必须提供补偿,因此当时中华因断讯时间将近2小时、因此提交给NCC的赔偿方案为减免受影响用户每人100元的国内通信费用。而亚太电信仅断线17分钟、未达标准,若用户有特殊状况导致损失,就会另外立专案处理。
而台湾大哥大也在去年4月底出现连外频寛异常情况,导致部份用户连网受影响,时间在25分钟左右,虽未达2小时标准,不过台哥大也随后宣布对当时上网受影响客户从优补偿减免5%月租费。而远传在2014年5月初也因硬体设备异常,影响部分客户的网路状况,当时影响时间总计达8小时,远传也对受影响用户下月帐单月租减免1成。
NCC在去年4月则是通过修正相关行动通信及固网的管理规则,明文要求如发生重大障碍逾30分钟,须15分钟内向主管机关通报,且修复后1小时内须揭露造成用户损害处理方式,包含是否赔偿等。NCC强调,根据现行电信营业法规章,断讯2小时以上才需赔偿、减免月租费5%起,但会要求业者要依照规章赔偿或优于规章,且须在1小时内透过网路、媒体等对外公布。
台湾之星表示,这次网路异常虽未达到法定故障2小时需赔偿的标准,但本着以客为尊、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将针对当时上网受影响的3万名用户主动提供补偿并减免5%月租费;另外,台湾之星也会同时对厂商求偿、共同承担责任。台湾之行强调,未来会提供用户更好的服务而努力,并对本次受到影响的用户深表歉意。▼手机行动网路已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也因此电信业者对于网路异常处理相当谨慎。(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