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財劃修法不能玩「一二三木頭人」
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的推动,上周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有了进展。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的推动,上周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有了进展。在财政部长偕同赋税与国库两署署长、全国各地奔赴而来的22位地方政府代表以及财政、法律与公共行政学者专家齐聚一堂下,召开了共17件修正案的第1次初步审查会议与第1次公听会。在会议中,民众党立委张启楷发言道:「四分之一个世纪以来,现在是最接近财划法修正的时刻!」所言甚是。
笔者忝居财政专业,倡议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不遗余力,但此时此刻竟有「近乡情怯」般的怅然。中央地方财政收支划分为财政根本大法,弥纶区宇、经纬万端,若只在1次审查会与1次公听会后随即进行逐条审查,并预计于本周「送出」委员会进入院会二读,恐有过于躁进的疑虑。
检视目前各版本提案并汇整各方意见,主要「共识」有以下四点:
一、健全中央地方财政收支划分,有绝对、根本的必要性。
二、财划法应该修正,目前适值选举周期循环的空档,是修法的好时机。
三、在中央集钱集权的现况下,修法必须保障地方政府既有财源。
四、中央应释出钱与权予地方,以改善财政收支划分垂直失衡的情形。
在另一方面,主要的「歧见」有二:
一、中央应释出多少钱与权。
二、中央所释出的财源,应如何在各地方政府间进行分配。
总观所有修法版本,共同盲点在于—未能一并讨论收支与事权的划分。根据我国宪法,中央与地方分权而治。有关不同层级政府收支划分,依财划法规定;对于各级政府行政事权的划分,则有地方制度法为进一步之规范。当下中央地方财政收支划分的失灵,主要原因在于:25年来,财划法并未因应地制法的修正而改弦更张。
以人体的两手作为譬喻,可以将财划法比喻为「管帐的手」,而地制法则是「做事的手」。若两只手不能合作,甚至交互拖累,何能成事?或者说,财划法与地制法应该像是「探戈」共舞,而不是「一二三,木头人」的游戏。过往地制法修正时,「一二三,财划法」;而今财划法修正,却「一二三,地制法」,是重蹈收支划分失灵的覆辙。
落实财政自主,必须认真严肃检讨地方自治事项,彻底厘清事权,将目前诸多经费由中央负担者,回归地方政府自理。遗憾的是,17件修正案,全然偏重中央钱与权的下放,欠缺地方课责的讨论,正当性尚有不足。
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是责任政治;分权化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的权力与财源,必须与增加的责任与义务对等。在钱权与课责不相对称的情形下,骤然下放大量财政资源,不仅无法增进整体经济的效率、无助于弥平财政城乡差异,还将造成新的隐忧。
例如,112年度,地方获配统筹分配税款金额合共4,099亿元。根据财政部提供、按国民党党团版本试算结果,修法将使统筹分配税款金额合共高达9,876亿元;增加了5,777亿元、整体增幅为141%。
在六都试算结果,就增幅来看,新北市是最大的赢家,增幅为130.3%(现制金额为475亿元、增加619亿元);台北市虽然增幅最小,也高达61.7%(现制金额为612亿元,增加377亿元)。
在16县市试算结果,连江县为最大的赢家,增幅为834.6%(现制金额为6亿元,增加54亿元);其次为宜兰,增幅为430.5%(现制金额为54亿元,增加233亿元);新竹市虽然增幅最小,也高达154%(现制金额为71亿元,增加109亿元)。
经由以上数据可知,财划修法对于财政资源的垂直分配(中央与地方之间)与水平分配(地方政府之间)影响至巨;除将排挤中央财源外,也将使地方政府财政量能重新洗牌。因此,收支的划分与事权的划分,必须要有完善全盘的配套。
综之,财划法的修正势在必行;不可因为似有冲突的歧见,推翻已然确立的共识,也不能因为可能衍生而出的新问题,而踌躇不前。然「欲速,则不达」,谨此呼吁财政部公布所有版本试算结果,并进行影响评估分析;恳请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召开更多的审查会与公听会,汲取各方意见,后续咨议应尊重专业。更重要的是,行政院应尽快提出收支与事权划分一并考虑的修法版本,一毂统辐,以作为后续讨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