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策会执行长告林为洲不实爆料 求偿1元胜诉原因曝

立委林为洲。(本报资料照片)

资策会执行长卓政宏去年遭国民党立委林为洲踢爆,在外兼职宣称无给职,卓认为言论不实,提起民事求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认定林未经法院准许前即未到庭,依卓的声请,由其一造辩论而为判决,因林未提出有利声明,判决林须赔偿1元,并将判决主文等内容以半版之篇幅,登载「中国时报」等三大报头版1天,并于「立法委员林为洲」脸书粉丝专页登载卓的胜诉判决之全文。可上诉。

卓政宏提告主张,他任职资策会执行长,并担任铁研中心的无给职董事,仅于铁研中心开会时领取车马费及出席费,但林为洲在去年10月28日,于其个人经营之「立法委员林为洲」脸书粉丝专页,公开发表标题为「资策会执行长卓政宏伪造文书兼职声明还说谎」之贴文。

卓说,林指摘他配合绿营攻击在野党候选人,破坏资策会不应介入选举之中立立场,并称他「说谎」、「违法纪」、「欲盖弥彰」;同年11月1日以直播方式在立法院召开「卓政宏 说谎 隐匿 拒认错,资策会踹共记者会,在于记者会时声称「卓政宏竟然开始恐吓、吹哨者要找出来,开除」等。

卓表示,林指他「不要试图想要对吹哨者恐吓、查水表,这是最令人不齿的事」等不实言论,致大众误认他恐吓要开除吹哨者,他侵占资策会财产,足以贬损他之人格、名誉及社会评价,提告求偿1元并要求刊登判决主文。

台北地方法院开庭时,林经合法通知,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亦未提出书状作何声明或陈述,法官认为林未提出书状作何有利于己之声明或陈述,视同自认,堪信卓的主张为真,判决林败诉须赔偿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