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陆寄猪鸭肉制品来台 妇险遭起诉

北检

周姓女子因去年10月间请大陆友人寄送猪肉红肠鸭肉产品来台,遭海关查获,航警局依违反《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送办。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罪嫌不足,将周女不起诉。

航警局认为,大陆未经农委会公告口蹄疫非洲猪瘟、高病原家禽流行性感冒、新城病等动物传染的非疫区,而猪肉及鸭制品都是相疾病传染病感受性动物制品,未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依法禁止输入。

航警局调查,周女去年10月,请托大陆友人在大陆取得猪肉制红肠0.44公斤、鸭肉制品1.5公斤等产品,委托航运公司向台北关报关进口这些产品,已涉违法

但周女否认犯行,辩称她去年10月11日晚间,因大陆友人以通讯软体告知已从大陆寄出物制品给她,她发现猪鸭肉制品不得任意进口台湾后,便开始联系处理退货及销毁事宜

她表示,后来她在货运公司要求下,才提供个案委托书个人证件,强调并没有自大陆进口猪鸭肉制品的意思检方认为,罪嫌不足,予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