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體現權責相符 藍委:賴清德不敢來?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图/报系资料照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今在脸书发文表示,前总统陈水扁抢着要来立院国情报告,难道总统当选人赖清德不敢来?立院有责任听取总统国情报告。总统来立院进行国情报告并接受立委询答,是宪政上重要的问责机制,亦是落实权责相符的重要体现。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国民党团日前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5条之2修正草案,要求总统每年应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并采即问即答方式接受质询,被质疑违法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3项规定:「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依前述规定,立法院「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条文使用「得」,表示立法院有斟酌邀请或不邀请总统报告之裁量权。

翁晓玲发文表示,宪法增修条文原本是规范总统不得主动赴立法院提出国情报告的初衷,但是陈水扁 2004 年曾在民进党全国临时代表大会上表示愿赴立法院做国情报告,针对有关军售的各项争议、台湾参与联合国及两岸和平发展等重大国家政策提出报告,阿扁说他将咨请立法院尽速安排,进行理性的对话与沟通。总统府之后向立法院发出咨文,可惜最后被立法院拒绝。

翁晓玲指出,宪法增修条文将立法院对行政院长的人事同意权删除,改成行政院长直接由总统任命后,总统实际上握有庞大的行政权力,从部会首长的人事任命、国家政策大政方针与重要政策议题,总统均是最终拍板决定者,行政院长不过是遂行总统意志的执行者,并无实权。

翁晓玲提到,在此情形下,总统既是国家最高的行政首脑,基于责任政治和权力分立制衡原则,自应每年至立院进行国情报告,而立法院亦应肩负起监督执政者之责,不仅不能拒绝总统主动至立院来报告,而且还应当作是立院本身重要的职权、职责,每年必定邀请总统至立院来进行国情报告。

总统既然来立院进行国情报告,自然应就立委提问有不明了之处,进行说明。执政者应负责任的对全民和民意代表就国政方针进行沟通对话,怎可避而不答。若总统只是单纯来立院宣读国情报告,实大可不必,立法委员欲深入了解的是报告内容本身,而不是听总统有无念错字。

至于立委询问总统的时间长短、发言次序、政党比例、行为规则等事项,均可经由党团协商再进行更细致的规范。

翁晓玲强调,总统到立院进行国情报告并接受立委质询,是宪政上重要的问责机制,亦是落实权责相符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