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谈心-我会中国功夫
我穿着比较适合去巷口打酱油的拖鞋,满怀雄心斗志地朝着悬崖绝壁而去。起初一段路面是泥土碎石,颇宽,可容吉普车通行,我除了偶尔有小石子扎到脚底,倒也不很费力地走了几百公尺,然后考验来了……
我知道我有时会心不在焉,糊里糊涂,儿时上学常忘了揹书包,如今出门老不记得带手机或大众运输票卡,有时连整个皮夹都遗忘在玄关柜上。我也承认我偶尔会智力突然退化, 干出没见识起码有常识的成年人不会干的事情,比方说,穿着拖鞋去爬山。
在南法居游期间,我们参观过雄伟的卡尔卡松古城后,房东太太汀妮克建议我们也造访「洛克飞萨德城堡」(Chateau de Roquefixade)。「那里因为山势较陡峭,山路走起来稍微辛苦一点,所以没有太多观光客,但是风光美,视野佳,是爬山踏青的好地方,相当值得一去。」汀妮克说,「不过,要有心理准备,城堡很残破,其实是废墟,和卡尔卡松几乎成对比。」
她后面补充的这几句话,勾起我的好奇心,看过卡尔卡松古城后,很想体会辉煌的反面。于是催着约柏,第二天就去洛克飞萨德走走吧。
然而我迷糊冒失的老毛病又犯,她的话只记得一半,把「陡峭」、「不算很好走」,还有最重要的「爬山」这几个关键字眼都抛诸脑后,更失去基本的判断力,临出门前决定不穿球鞋,嫌太闷,太阳这么好,还是穿上那双超合脚的伯肯拖鞋吧,那可比把脚包得紧紧舒服多了。
一直到了目的地,约柏停好车,打开后车厢,拿出双肩背包,看到我脚上那双懒佬拖鞋,他简直大惊失色。「妳,妳怎么穿这个!? 」他指着我的脚,几乎是疾言厉色地说:「我们来这里是要爬山!不是喝咖啡!!」
我抬头望着面前那高踞峭壁上的断壁残垣,低头再瞧瞧自己一双大脚,露出来的十根脚趾涂着粉红色指甲油,完全就是一副「都市乡巴佬」的德性,当场自知理亏,却还是嘴硬地说:「哎呀,又不是爬喜马拉雅山,不过是小山一座,何况这拖鞋超好穿,没问题啦。」
约柏看我一眼,说:「好吧,那就先走一小段,待会儿要是爬不上去,别逞强。」他不说还好,这一说可激发匹夫之勇,我表面唯唯诺诺,连连称是,心里却想着:「士可杀,不可辱,老娘这下子非攻顶不可了。」
于是,就这样穿着比较适合去巷口打酱油的拖鞋,满怀雄心斗志地朝着悬崖绝壁而去。起初一段路面是泥土碎石,颇宽,可容吉普车通行,我除了偶尔有小石子扎到脚底,倒也不很费力地走了几百公尺,然后考验来了,泥土路到了尽头,接下来只有登山小径,不是那种砌了石板、方便市民接近大自然的「亲山步道」,而是历来的登山者依照山势慢慢践踏开辟出来的小路,在落差较大的地方,身高号称一米六的我得手脚并用才攀得上去。约柏建议我放弃,我很有「志气」,拒绝了他的好意,拍着胸脯说,放心没问题,一切都在掌握中。
有惊无险 成功攻顶
姿势不怎么优雅,几乎像匍匐在地似的攀爬,对我而言不是个大问题,因为我看到除我以外,还有几位亦如是──虽然会这样手脚并用的,他们年纪大概都不超过十二岁。比较让我介意的是,每位正一步步登山或已攻顶而下山者,不分男女老幼,个个都是一副准登山装配,好歹穿着健行鞋,只有我……
我尽管偶尔失心疯,但根本的羞耻心还在,何况放眼望去,整个山头就只有我一人肤色与众不同,摆明是亚洲人,我当下感到「任重道远」,不能丢黄种人的脸啊。所以我一面「爬」山,一面努力遮掩我的足下,恨不得脚丫的尺寸能突然缩小好几号。拜托老天爷,别让这些法国人看到我的拖鞋,我不可想拖累其他人,可不是每个亚洲人都像我脑筋偶尔会短路。
所幸,诚如汀妮克所言,这里并不观光化,不至于游人如织,熙攘有如假日的阿里山,因此我倒也不必无时无刻想方设法遮掩大脚,总之,一路劳心劳力,还是有惊无险且在无人侧目的情况下攻顶,爬到悬崖上的城堡废墟。
下山时,尽管手脚都不得闲,心情却轻松多了,在逼仄得只能让一人侧身而过的转角,还很大方让路给一位穿着成套名牌休闲服的法国太太。她微笑着向我道谢,眼光垂下,瞥见我的拖鞋,顿时花容失色,冲口就说:「您,您怎么穿着那个。C’est difficile,难哦。」我向她脚下扫去一眼,嗯,登山靴也是名牌的,然后抬头挺胸,用我的三脚猫法语回答:「C’est pas difficile, je connais le Kung Fu. 不难,我会中国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