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打工妹遭店长性侵! 2天后跳河留「血泪遗书」:没脸活下去
▲18岁女店员遭性侵,想不开跳河自杀。(图/翻摄自津云新闻)
浙江省嘉兴一名18岁少女7月30日遭上班的店长性侵,等做完笔录隔天,她就不堪受辱自杀,河边只留下了一双布鞋和遗书。她控诉,「我恨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综合陆媒报导,许虹(化名)2002年6月21日出生,初中毕业后就和爸妈一起到处打工,今年初搬到嘉兴后,还交了一个男朋友,她从6月27日开始在吾悦广场的「皇后大道」步行街上一间奶茶店上班。
许虹在7月30下午1时许被奶茶店店长曹姓男子叫到宿舍性侵,她当天晚上和男友一起前往派出所报案, 一直到31日凌晨5时才完成第一次的笔录,之后又一路从早上8点到晚上6点,才做完所有笔录。
许虹父母8月1日早上10时许回家后,发现女儿不见了,赶紧报警。调阅监视器发现,许虹在8月1日早上9时5分走出小区,之后一个人走到一座桥旁跳下,只留下了一双女式布鞋和一个塑胶袋,里面装了遗书。
遗书中写道,一直都有透露自己有男朋友,希望可以让对方放弃,但没有想到却还是发生了性侵,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相信她是不情愿的,「现在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也没脸再活下去,准确的说,发生过这件事以后,我就有想过去死,我真的好恨你,让我变成现在这样」。
据许虹爸爸许春风表示,在许虹报警后,店长曹某7月30日19时多被警方带走,之后被刑拘、逮捕。奶茶店老板7月30日半夜也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店里几位员工31日白天也做了笔录。
许春风透露,事发至今近3个月曹某的父母亲、家人从没露脸,也没人向他道歉,甚至不知曹某老家具体位址和联系方式。许春风在9月26日前后到奶茶店,发现店里原来的几位老员工都不见了。老板却说事发在嫌犯租的房间、又是下班时间,店铺没有责任。
许春风认为店铺老板夫妻俩一直在撒谎,也怕他向老员工取证才把人都换掉,在店外做了立牌控诉,双方因此闹到警局,警察劝说许春风,应该走法律程序。目前许春风打算先透过法律途径追究店铺老板的责任,现在已经找好律师,准备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