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奶茶妹遭店长性侵!留遗书「我恨你」绝望轻生 老板:我不知道
大陆浙江嘉兴一名18岁的少女到奶茶专卖店上班,7月30日竟遭到店长性侵,做完笔录的隔天留下遗书,在河边轻生。事后,奶茶店老板竟称,案件与他们店没有关系,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综合陆媒报导,许虹(化名)2002年6月21日出生,15岁国中毕业后就跑来找父母,在浙江多个城市打工维生。许虹一家今年前往嘉兴平湖市工作,她透过朋友的介绍,到「皇后大道」的某家奶茶店上班。
不过,今年7月30日,奶茶店店长曹男突然要求许虹,到他的宿舍一趟,接着许虹消失将近12个小时,让父母相当担忧。当天晚间11点时,许虹的父母打了电话给女儿,接着透过定位找人,找到了派出所,才知道女儿遭到性侵。
许虹受到侵犯,心情相当低落,父母担心她情绪不稳定,8月1日想找女儿出门散心,没想到怎么找都找不到人,吓得赶紧到派出所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器,追踪许虹的足迹,最后在一处河边发现了女鞋、遗书,才知道许虹已经轻生。
▼奶茶妹遭店长性侵,绝望留遗书轻生。(图/翻摄《网易新闻》)
许虹的父母情绪激动,想要跳下河里找人,立刻被警方拦住,在河边等待了5个小时,才听到消息,女儿的遗体在对岸被打捞起来,被送到殡仪馆去了。
尽管该名店长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奶茶店的老板也到了派出所做笔录,依然没办法抚平许虹父母的伤痛。而奶茶店老板的言论更是让许虹的父母没办法接受。
奶茶店老板说,店铺这么小,怎么可能有店长,平时都是由他与老板娘管理,嫌犯、受害者都只有在店里工作一个月,事情发生在曹男承租的房屋,当时又是发生在下班时间,他们哪有办法控制员工要干嘛,店铺不该有责任。
不过,许虹的父母经过调查,得知奶茶店的确有店长,介绍人一直称呼曹男「店长」,女儿的手机通讯软体也将曹男标示为「曹店长」,店铺的老板、老板娘根本就在说谎,目前正在想办法找到老板的资料,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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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妹遭店长性侵轻生,老板竟称「跟我们没关系」。(图/翻摄《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