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起巴拉刈不能再用!农委会:退场时程不会变…违者最高罚15万

▲巴拉刈。(图/翻摄自台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2月1日起农民不能再用农药巴拉刈,但部分农民至今认为其他替代药剂效果差,农委会今(30日)重申,剧毒农药巴拉刈将依预定时程退场,不会改变,若继续使用,被查获将开罚最低1万5千元,最高15万元。

农委会指出,为顺应国际趋势降低农药使用风险及提升产品安全,106年推动化学农药10年减半政策,透过推动作物有害生物综合管理模式、扩大环境友善资材补贴辅导农友建立精准合理用药观念技能、强化高风险农药管理、加速汰除剧毒农药等相关措施预计民国116年可达成全国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半的目标

▲▼ 农民2月1日起不能再使用巴拉刈。(图/农委会提供)

农委会表示,推动剧毒农药退场,并让非化学资材及低毒有效的化学药剂取代高风险农药,可降低农药不当使用风险,至今已陆续禁用30种高危害风险农药与限用87种农药。此外,剧毒农药巴拉刈将依预定时程退场,不会改变。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达刈水悬剂(含巴拉刈之混合剂)2种农药已在106年10月5日公告禁用期程:自107年2月1日起禁止加工及输入,108年2月1日起禁止分装及贩售,将于109年2月1日起全面禁用。

▲ 巴拉刈替代药剂  。(图/农委会提供)

农委会呼吁,农药业者和农民朋友如仍持有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达刈水悬剂等2种农药,可洽原农药生产业或贩卖业者办理回收。业者也应依农药管理法第19条规定在109年2月1日前回收或销毁。为避免届时衍生禁用农药相关争议,请掌握禁用时程依限回收产品,并吁请农民切勿囤积使用而误触法规,若使用被查获,将直接罚1万5千元以上,15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