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Uber条款! Uber抛「网约多元小客车」与小黄共存

▲Uber针对运管规范诉求召开记者会,会后uber台湾总经理吴罡与出席uber司机一同呼口号。(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交通部上月21日预告修正汽车运输管理规则第103条之1」,内容限制与资讯平台合作租赁业不得巡回揽客、计费必须以1小时为起租时数规定,引发小客车租赁业者不满。Uber今(6)日上午召开记者会指出,新的规范将严重冲击租赁车发展,不但威胁驾驶生计影响乘客权益,呼吁交通部暂缓这项修正,并抛出「网约多元小客车」方案期盼达到多赢。

因应交通部的Uber条款,Uber今(6)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台湾区总经理吴罡与5名Uber司机出席,吴罡会中表示,Uber认同政府想要提升计程车产业的努力,但不应该是为了照顾一个族群,而牺牲同样是运输产业中另一个合法合规的驾驶族群与业者生计。吴罡疾呼,应该考虑一万多名代雇驾驶及其家庭的生计,以及全台300万名使用者的权益,暂缓103条之1的修正。

▲Uber司机分享心声,忧心运管规范影响生计,右为uber台湾区总经理吴罡 。(图/记者汤兴汉摄)

吴罡指出,两年前Uber为了符合台湾法规,积极配合政府的要求,依照交通部指示一家一家的与小客车租赁业者谈合作,也落实纳税纳保纳管基本原则。103条之1一旦通过,除了各方面伤害也会推翻Uber在台湾合法的营运模式,然而随着科技进步,数位化转型、法规升级更加重要。

Uber指出,为找到多赢的解决方案,「网约多元小客车」方案是可以研拟方向,让消费者都可以透过 app 叫计程车或是租赁车,Uber表示,认为这个方向可以让计程车、租赁车业者和驾驶都可以用科技、而乘客也有选择的多赢局面

▲Uber台湾区总经理吴罡呼吁暂缓103条之一。(图/记者汤兴汉摄)

交通部预告的「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03条之1」,目标把提供运输服务的小客车租赁业全面纳管,并落实与计程车分业管理,所以对「小客车租赁业与资讯平台业者合作提供附驾载客服务者」进行明确规范,内容包含:

一、不得将租赁车辆外驶巡回、排班待客租赁;二、造册列管驾驶人及车辆资料,并提供租赁资讯供主管机关查核;三、平台应充分揭露车辆、驾驶人、计费方式讯息;四、以日租时租方式计费,并以1小时为起租时数。但地方政府另有决定者,得报公路主管机关备查后实施之;五、车辆应黏贴专用标识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目前法案尚在预告期间并非已经定案准备实施,但也期盼业者要提出更具体的对案,如网约多元小客车方案详细内容,才有助于相关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