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万买3房2厅 竟是漏水法拍屋!法官出招助买家全额解约

高雄地院传唤李男前邻居作证,证实该屋原本竟是屋况凄惨的法拍屋,交屋前就严重漏水,判李男需解除契约、退还颜男345万元,可上诉。(中时资料照)

高雄一名颜姓男子花345万元,向李姓屋主买下前镇区某处20多年中古屋,成交后才发现屋内「3房2厅」一下雨全都严重漏水,还得另外租屋。经鉴定减损及修复费用超过50万元,最后提告要求李男解除契约、退还购屋全额。高雄地院传唤李男前邻居作证,证实该屋原本竟是屋况凄惨的法拍屋,交屋前就严重漏水,判李男需解除契约、退还颜男345万元,可上诉。

2017年11月,颜男看上前镇区某处中古屋,和李男接洽后甚是满意,双方协议以345万元成交,即刻签约。隔年2月点交,6月颜男入住时,正巧碰上雨季,竟然发现客厅、厨房、3间房间、2间浴室、走廊之天花板、墙壁均严重漏水,甚至淹到公共区域。

颜男气得立刻寄出存证信函、要求李男负责修缮,但李男一直置之不理,颜男全家勉强住了半年,实在住不下去,最后只好另外花每月2万元租屋安身。

颜男不满花钱买来的房子竟是这种惨况,认为卖方李男不老实也不肯负责,提告要求解除契约、退回购屋全额。若李男不愿解除契约,那就必须赔偿他93万元修复、价值减损、租屋等费用。

李男辩称,该屋根本没有瑕疵,就算有瑕疵,也可能是颜男买下后、使用不当或老旧、地震等原因才导致,要以此理由解除契约有失公平。他接到存证信函后,已经多次联系颜男要处理,是颜男不回应。

李男强调,2017年11月交屋到隔年6月期间,颜男并未入住,也没说该屋有漏水,颜男提出的照片也不足以认定该屋漏水已达不堪居住的程度。

法官找来建筑师公会鉴定,该屋墙面、天花板有多处壁癌、裂痕、漏水痕及油漆剥落情况,外墙与屋顶防水性能明显老化,漏水已久。但鉴定时已经是2023年5月,无法判定漏水何时开始,但可排除是交屋后、颜男使用不当所致。

法官发现,李男另与隔邻因占地问题、正在打官司,出庭时曾表示,该屋本来是法拍屋,屋况很烂,特别是屋顶破损不堪,原本想要搭铁皮屋,但担心被拆便作罢,最后仅施作屋顶防水和室内装修。

法官认为,基于相关证人证词及鉴定报告,可证明该屋交屋前确实就存在漏水瑕疵,颜男要求李男解除契约、退还价金合理,判李男需赔偿颜男34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