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开放外国人有条件来台就医

3月1日起开放国人条件来台就医。图为农历春节前桃园机场入境旅客。(资料照/陈麒全摄)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表示,现考量国内疫情稳定,且医疗量能尚有余裕,自3月1日起,除健康检查美容医学等非急迫性医疗需求外,国际医疗病患可透过医疗机构检具相关资料、文件向卫生福利部提出申请卫福部将依其医疗必要性、疗程延续性风险性等原则进行审查许可,协助海外人士来台接受必要的医疗服务

指挥中心指出,台湾长期推动国际医疗服务,协助各国病人,屡受国际媒体报导,并借此深化国际友谊。惟因全球COVID-19疫情影响,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自今年1月1日起,再次限缩非本国籍人士入境,也因此使部份国外病人无法来台而中断治疗。现考量国内疫情稳定,并为延续「Taiwan can help, and Taiwan is helping!」的精神,自3月1日起恢复非本国籍人士有条件入台就医。

有来台就医需求者,可申请其配偶或3亲等内亲属2人陪同,必要时得增加1位居住国的医事人员或其他照护者随行,所需文件、资料包含:医疗保险证明检疫切结书、入境健康证明(表定航班时间前3日内COVID-19核酸检验报告),及收治医疗机构拟定的入境防疫计划、医疗计划书等,由医疗机构代申请人向卫生福利部提出入境就医许可申请,医疗机构于取得卫生福利部同意函后,迳赴相关机关(构)办理特别入境许可。

指挥中心表示,经许可入境来台就医及其陪同者,需于旅客报到(check in)或登机时,应主动向航空公司出示「表定航班时间前3日内COVID-19核酸检验报告」,并于航程期间全程配戴口罩;入境后应依指挥中心规定进行14天居家检疫,并于检疫期间届满时配合采检措施,检验结果阴性者,始得至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但若有紧急医疗需要者,则可由收治医疗机构直接安排入住专责病房负压隔离病房住院,经1次采检结果为阴性后,接受医疗处置,但于14天检疫期间需比照COVID-19疑似个案进行照护。

申请人在台期间的各项检疫费、采检费、医疗诊治费用皆为自费,收治的医疗机构并应负责协助安排其检疫及采检措施,包含防疫旅馆住所、防疫交通接送、就医前COVID-19核酸检验采检安排、就医疗程安排等必要措施

指挥中心强调,我国展现优质医疗服务及回馈贡献国际时,仍秉持边境风险严管原则,并针对申请入台就医者,规划完善防疫管理措施,降低外来人士入境后发生社区医院内感染的风险,持续为国人健康安全把关。如有申请非本国籍人士入台就医相关疑问,请迳洽卫福部国际医疗管理工作小组:(02)2885-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