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嬷跟陆籍媳争孙 吞败提释宪遭不受理

陆籍母跨海争子,祖母输官司声请释宪,宪法法庭裁定不受理。(本报资料照片)

台义争女案、8岁女童写信给蔡英文总统,她的台籍生母委由律师杨佳陵声请释宪后大逆转,获宪法法庭裁准女童暂留台湾。另名8岁男童的大陆籍生母与祖母因监护权闹上法院,祖母败诉确定后,祖母、男童也由杨佳陵比照台义争女案声请释宪,但遭裁定不受理。

杨佳陵受到外界瞩目,是因她担任台义争女案中生母的律师,争取8岁女儿监护权,法院原本裁定让生父将女童带回义国同住,但去年宪法法庭认为,法院未让8岁女童陈述意见,判决违宪、废弃发回,女童因此可暂留台湾,成为台湾首件裁判宪法审查判决。

另名男童则是父亲2014年前往大陆读书时与生母所生,2016年2人在大陆法院协议离婚,祖母将男童带回台湾同住,男童原本固定到大陆与母亲会面,2019年男童父亲在大陆过世后,祖母向法院声请停止男童母亲亲权,也委请律师跨海打官司。

历审法院判决祖母败诉确定,男童及祖母委由杨佳陵律师向宪法法庭声请裁判宪法审查、暂时处分,主张法院没有让男童到庭陈述意见,如同台义争女案一样,未践行正当法律程序、违宪。

宪法法庭经15名大法官评议后,8名认为不该受理、7名同意受理,最后作成不受理裁定。宪法法庭认为,本案与台义争女案不同,因为男童的祖母与母亲间的亲权争议中,在我国现行法制下,父亲无法行使亲权时,母亲是唯一亲权人,祖母无权主张。

但台义争女案的主笔大法官吕太郎以及司法院长许宗力等7名大法官认为该受理本案,但另8名大法官一致认为不受理。最后宪法法庭认为,历审法院没有让当时2岁的男童陈述意见,但有命家事调查官及社工访视,诉讼程序的相关法律见解没有抵触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