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珀警报」上路4年从未启动 王婉谕:相关机制应与时俱进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高雄日前爆发失联少女被北上会网友却遭拘禁,引起社会高度讨论,儿童福利联盟主任李宏文表示,内政部警政署刑警局虽已于2016年底正式推出安珀警报,但安珀警报启动条件过于严格,上路至今从未真正启动。对此,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认为,针对新兴的网路犯罪行为,相关对应措施机制应该与时俱进,才能避免憾事一再发生。

高雄少女失踪事件惊动社会,虽然平安落幕,但也凸显出网路安全教育、防护机制等各层面,仍需社会各界共同探讨和建立。对此,儿童福利联盟、展翅协会、 iwin网路内容防护机构与王婉谕2日上午于立法院召开「儿少网路诱拐失踪频传社安网如何补破洞?」记者会,并邀请卫福部、警政署、刑事局等单位列席讨论。

▲儿童福利联盟主任李宏文。(图/记者宋良义摄)

李宏文表示,安珀警报(AMBER Alert)最早由美国发起,目的是透过公众力量,迅速找回失踪儿童,当出现儿童诱拐或绑架事件时,执法机关便会透过网际网路电台电视手机简讯电邮媒介发布安珀警报。刑事警察局虽已在2016年底与Facebook合作,正式推出安珀警报,但执行至今从未启动过。

李宏文指出,目前内政部设置的「安珀警报」执行计划,其中通报实质要件为「未满18岁之儿少掳人勒赎」或「未满7岁者于紧急查寻24小时后仍未寻获,且经查疑涉刑事案件,比照重大刑案列管侦办」等重大犯罪案件,且「须经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行使亲权监护权之人)同意」。

李宏文认为,对比美国、加拿大安珀警报的发布要件,台湾并无硬性规定「勒赎」,仅需执法机关确认儿少诱拐或绑架事件属实便可启动,要件相对宽松,呼吁应将安珀警报通报的实质要件之一「未满18岁之儿少掳人勒赎」松绑,比照美国、加拿大做法,放宽为执法机关确认该案件属「儿少遭诱拐或绑架事件」,便可透过社群媒体发布警报,以求迅速找回失踪儿少。

▲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图/记者宋良义摄)

对此,王婉谕受访时表示,针对新兴的网路犯罪行为,「它一直都会发生」,特别是在儿少族群,相关对应措施与机制应该与时俱进,才能避免憾事一再发生。

王婉谕指出,高雄女童个案一开始是透过社群媒体大量揭露,希望大家能够一起协寻,这么做固然是一个方法,但也可能造成加害者更激烈的行动,都是一体两面、有好有坏,还是应该回头检讨现行机制是否能更积极地有效协助。

针对安珀警报上路却从未启动,王婉谕则说,前提家长到底知不知道有这项机制,究竟是不知道要启动,还是不愿意而必须透过社群、媒体等方式,她认为有相关机制还是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