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珀警报」条件太严从未启动!高雄少女失踪引发警政署将放宽限制

▲儿福联盟从高雄少女失踪事件,看见政府防制儿少网路诱拐、儿少离家失踪的漏洞与问题,特召开记者会邀请各界讨论。(图/记者林育绫摄)

记者林育绫/台北报导

高雄少女失踪事件惊动社会,虽然平安落幕,但也凸显出网路安全教育、防护机制等各层面,仍需社会各界共同探讨和建立。儿福联盟今(2)日也提出,为何该案未启动「安珀警报」?这个自美国发起的警报主要是透过公众和网路平台合作,迅速找回失踪儿童,但台湾自2016年上路3年以来「从未启动」,质疑要件过于严格,而警政署也回应未来将拟放宽要件。

儿盟提到,安珀警报(AMBER Alert)最早由美国发起,目的是透过公众力量,迅速找回失踪儿童,当出现儿童诱拐或绑架事件时,执法机关便会透过网际网路电台电视手机简讯电邮媒介发布安珀警报。以美国失踪及被剥削儿童中心(NCMEC)为例,更与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Google(谷歌)、Yahoo(雅虎)等社群网站、网路平台合作发布安珀警报。我国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虽已于2016年底与Facebook合作,正式推出安珀警报,但执行至今从未启动过。

儿盟表示,目前内政部设置的「安珀警报」执行计划,其中通报实质要件为「未满18岁之儿少掳人勒赎」或「未满7岁者于紧急查寻24小时后仍未寻获,且经查疑涉刑事案件,比照重大刑案列管侦办」等重大犯罪案件,且「须经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行使亲权监护权之人)同意」。对比美国、加拿大安珀警报的发布要件,并无硬性规定「勒赎」,仅需执法机关确认儿少诱拐(abduction)或绑架事件属实,便可启动,要件相对宽松。

儿盟指出,台湾近3年来掳人勒赎案件,每年均不超过10件(107年5件、108年6件,109年至7月止仅1件),对比每年动辄4千件的儿少离家案件,几乎无成效可言。呼吁应将安珀警报通报的实质要件之一「未满18岁之儿少掳人勒赎」松绑,比照美国、加拿大做法,放宽为执法机关确认该案件属「儿少遭诱拐或绑架事件」,便可透过社群媒体发布警报,以求迅速找回失踪儿少。

内政部警政署刑事局研究员林标油也回应,其实「安珀警报」的启动要件,是全世界共同的标准,之所以条件严格,是避免造成「狼来了」效应,但经过此次事件,警政署也将研拟未来松绑要件,对儿少安全更有保障。

▲儿盟指出,台湾近3年来掳人勒赎案件,每年均不超过10件,对比每年动辄4千件的儿少离家案件,几乎无成效可言。(图/记者宋良义摄)

由于安珀警报启动要件之一为「须经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行使亲权、监护权之人)同意」,因此儿童福利联盟基金会宏文主任指出,其实上路后从未启动的原因之一,是「很多家长不知道安珀警报的存在」,过去美国透过安珀警报救助了900多名儿少,只有台湾始终「挂蛋」,每次在国际会议上还让他国好奇「台湾治安真的这么好?」因此要件松绑有其必要。

▲儿童福利联盟基金会李宏文主任指出,其实上路后从未启动的原因之一,是「很多家长不知道安珀警报的存在」。(图/记者宋良义摄)

警政署科长林大为也说,此次高雄少女失踪事件,66小时内南北警方通力合作,以重大刑案模式办理,更善用科技系统找回少女,而寻人工作上其实需要社会各界通力合作。

警政署科长陈玲君也提到,儿盟提到的协寻定位还牵涉网友,不只是警政署的权责,也涉及刑事犯罪,而透过这次事件也理解,「预防其实更重要,让儿少知道网路有多少陷阱,这是我们大家该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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