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谕/「仅限防疫目的」实联制遭滥用?亡羊补牢从完善政策法制始

王婉谕/时代力量立委

「仅限防疫目的,不得为目的外利用」的简讯实联制,可以用来锁定嫌犯行踪吗?

不久前,一位法官投书指出,他在审核搜索票时,竟然发现警方办案件时,竟使用简讯实联制的内容来锁定嫌犯行踪。这样的行为,等于破坏了「仅限防疫目的使用」的规定,不仅侵害人民隐私,若民众因此担心个资遭挪用而不再信任实联制,恐为日后疫调工作带来隐忧、酿成防疫漏洞

目前简讯实联制的运作机制,是民众发送含有场所代码的简讯至1922,相关的纪录都仅有电信公司留存,指挥中心承诺,这些资料「仅限防疫目的,且不得为目的外利用」。

▲指挥中心承诺简讯实联制仅用于防疫目的,警方依法取得实联制简讯内容却惹议,此争议则凸显政府对当前防疫政策法律规范基础不足。(图/翻摄于Facebook/王婉谕)

但是,我们就想问,指挥中心作此承诺的法律定性及授权依据为何?法制面空缺的问题,很快就浮上了台面

虽然指挥中心做出了承诺,却忽略了侦查实务上,警方根据《通讯监察保障法》向电信业合法调取的电信资料,本来就涵盖通信纪录、位址、简讯等内容;而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 20 条,电信业者依据例外条款「依据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将资料提供给检警作为目的外使用。

也就是说,法院、检警取得资料是合法的,电信业者把资讯提供给检警也是合法的,但是指挥中心却做不到在设计制度之初所保证的承诺,也破坏了人民的信任。

归根究柢,其实原因就在于,政府承诺简讯实联制仅用于防疫,却没有建立足够的规范去处理疫情期间疫调资料,以及怎么限制「目的外使用」的争议;无论是之前的纸本实联制,还是现在的简讯实联制,疫情指挥中心均仅透过公布《COVID-19防疫新生活运动:实联制措施指引》,或透过记者会一再保证「仅限防疫目的,且不得为目的外利用」的承诺。

▲面对法官爆料简讯实联制遭警方拿去办案,指挥中心则重申「请警政署通令所有警察机关,主动不使用因通讯监察获得的简讯实联制内容,避免造成外界不必要的误解」。(图/指挥中心提供)

然而,这份《实联制措施指引》,法律授权基础及法律定性却都不清楚,而且,目前这个指引甚至跟原先《个人资料保护法》、《通讯监察保障法》等规范互相冲突。

究竟哪部规范应优先适用,又由哪个单位拥有解释权限?指挥中心召开记者会所作出的各种口头保证,在法律上又有什么意义?

除此之外,即便法制完善了,但目前仍欠缺中立的专责个资保护机构,来负责审核及确保个资使用范围,指挥中心到底要如何确保实联制资料,能够确实排除目的外利用呢?

时至今日,指挥中心对以上的问题,都没有说明清楚,只在日前的记者会中再次承诺,「请警政署通令所有警察机关,主动不使用因通讯监察获得的简讯实联制内容,避免造成外界不必要的误解」。

基隆调和市场实联制。(图/记者刘亮亨摄)

但「主动不使用」的意思是什么?如果是要求电信业者不得提供实联制简讯内容,仍必须说明清楚,这个措施的法律依据为何,为何指挥中心能据此介入司法侦查?若是排除作为刑事证据使用,则指挥中心又因据什么样的法律依据,去干涉法院对于证据能力的评价

其实,简讯实联制的问题,只是凸显了政府整整一年来,忽视疫情期间法律基础建设的冰山一角;若指挥中心真要达成承诺,简讯实联制一开始就必须具备完整的法律规范基础,并且明确排除其他目的的使用。

因此,我们也要在此呼吁,指挥中心应尽速完善法制、另订规范,并且也应与司法院法务部、警政署各单位协调,将简讯实联制的相关资讯排除于通信纪录外,明令侦查机关不得调取疫调简讯,而且,法院核发通讯监察书时,也应主动指示不得调取「疫调简讯」,才能达成只用在防疫用途的承诺。

请尽速以实际作为来亡羊补牢,而不是喊出一张「仅限防疫目的」的空白支票,却让人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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