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液化天然气首船抵台 中油:将有效提高自有油气占比约1%
▲台湾中油分得第一船液化天然气,「交响微风号」于11/12顺利运抵高雄永安港。(图/台湾中油提供)
台湾中油公司参与澳大利亚普陆浮式液化天然气开发案分得第一船液化天然气,已于日前运抵高雄永安港,展现首次达成参与矿区开发自产自提液化天然气成果,而台湾中油依5%参加比例,预计2021年开始每年约可分得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凝结油合计约280万桶油当量,有效提高公司自有油气占比约1%,稳定国内能源供应。
普陆液化天然气开发案位于西澳布鲁姆东北方475公里处,其中最大亮点是建造了一艘浮式液化天然气船,结合天然气接收、处理、分离、液化、储存及输出等作业于一船,是世界最大的浮式液化天然气计划,除了有利于偏远海域气田的开发,提高经济效益,这座海上液化天然气厂亦可减省海底输气管线、生产平台等设备建置,降低对海洋或沿岸环境的冲击。
▲普陆案首船液化天然气抵台「运气临门」典礼,14日在中油大楼13楼弧厅举办,台湾中油董事长欧嘉瑞(前排左5)、总经理李顺钦(前排右五)出席见证开发案成果。(图/记者周宸亘摄)
普陆液化天然气开发案经营人为荷兰壳牌公司,台湾中油于2013年参与该案,其他合作公司包括日本INPEX公司及韩国KOGAS公司。普陆气田自2018年12月开井生产后,第一船凝结油、液化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分别于2019年3月、6月及7月启运,台湾中油分得第一船液化天然气也于11/5由浮式液化天然气船完成装船启运,11/12顺利运抵高雄永安港。
▲台湾中油董事长欧嘉瑞。(图/记者周宸亘摄)
台湾中油董事长欧嘉瑞提到,中油和荷兰壳牌公司于2011年签订为期20年的液化天然气采购前约,2013年正式取得普陆案5%工作权益后,随后开始进行相关开发工作,历经多年下来,2018年看到普陆海域气田开井生产,第一船液化天然气终于在今年提运返回台湾,该开发案不只象征了中油首船、海外自产自提的意义,也代表新南向政策在此领域开启新的一页。
普陆案生产高峰期预估每年可生产液化天然气360万吨、液化石油气40万吨、凝结油130万,台湾中油总经理李顺钦指出,2021年进入生产高峰期后,中油依5%参加比例,每年约可分得18万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2万吨、凝结油6.5万吨,合计约280万桶油当量,将有效提高公司自有油气占比约1%,可自2018年2.17%逐年提高至2021年3.43%,对我国自有能源比例贡献良多,而未来在澳洲的气田将仅次于卡达。
在政府新南向及洁净能源政策的驱动下,澳大利亚于2019年名列台湾第2大液化天然气进口国,且为台湾中油油气探采目标国家之一。欧嘉瑞指出,持续稳定能源供应是中油公司的重要任务,未来将与国内外公司合作,于具油气潜能国家及地区,积极拓展油气探采业务,期能扩增自有油源,提供国人高效能、高品质的能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