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没行人」开过去挨罚6千 驾驶傻眼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驾驶小豪(化名)今年2月间开车行经台北市信义区,却被警方依「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开罚6000元,但他确定当时斑马线上根本没有行人,于是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当庭勘验录影证据之后,裁定撤销原处分,小豪免罚。

▲事发路口。(图/翻摄自Google地图)

判决书中记载,小豪今年2月间开车行经台北市信义区松高路20巷与松寿路口,却被警方认为有「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的违规行为,开罚6000元、记违规点数3点,还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小豪提出行政诉讼并表示,当时车辆靠近行人穿越道时,已经确认过「绝无行人穿越」,才向前行驶通过,结果却遭警方开罚,实在令人难以接受。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则认为,小豪穿越行人穿越道时有行人通行,双方距离未达3公尺,依法开罚并无不妥。

不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当庭勘验录影证据,发现小豪的车辆靠近行人穿越道时,旁边的人行道上虽然有行人,但都站在原地,没有踏入行人穿越道;等到车辆进入行人穿越道时,才有行人准备穿越路口,当时行人与车辆相距大约4个枕木纹。

法官认为,目前尚无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小豪有不暂停礼让行人的违规行为,警方举发程序不符合取缔标准,因此裁定撤销原处分,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