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逼婚台寿保?金管会:不妥适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对于中信金呼吁金管会尽速通过与台寿保间的合并,借此向台寿保逼婚,金管会强调,合并必须双方合意,「不可能因为契约上的规定主管机关就按契约而不依既有程序进行审查」。

由于中信金与台寿保的股份转换期限将在4月20日到期,台寿保大股东龙邦今日董事会通过反对中信金与台寿保间的股份转换案展延,恐使双方合并案生变,金管会主委曾铭宗表示,合并必须双方合意,契约才有成效,双方有意愿往下谈,金管会的核准才会有意义

保险局以及银行局均表示,该宗合并案在两家公司台寿保以及中信金没有撤回前,都将继续审查。

金管会表示,并购案是否成立,双方的意见最为重要,且主管机关的审查是合并案的最后一道程序,审核都具有一定程序。

官员强调,「不可能因为契约上的规定,主管机关就按契约而不依既有程序进行审查,基本上这样的做法不是很妥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