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利好政策啦 李克强要求加快推进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李克强总理在6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保障这些群体基本住房需求。”

当天会议确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李克强指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实践证明,多年来推动大规模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举措,不仅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而且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总理说。

李克强表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有力支撑城镇化进程健康发展。他明确要求,要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加强金融支持,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当天会议确定,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等,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从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