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食品过敏原 不漏看安心吃

食药署表示,另外,针对乌贼等头足类、田螺等螺贝类、葵花籽等种子类、奇异果等4项及其制品,卫福部也建议业者标示相关醒语资讯。如食品生产制程中未使用,但共用厂房、设备或生产管线有处理致生过敏之内容物,建议标示载明「本产品生产制程厂房,其设备或生产管线有处理○○」或等同意义字样。

食药署提醒有过敏体质的消费者,看清楚包装上标示「本产品含有○○」、「本产品含有○○,不适合对其过敏体质者食用」或等同意义字样,确保食用安心,健康不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