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0連霸議員陳政忠判刑定讞 議會:解職不遞補

市议员陈政忠。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无党籍台北市议员陈政忠因涉宏福建设股票等案,最高法院今天采更四审见解,确定判刑4年与2年定谳。台北市议会说,后续将依地方制度法和选罢法相关规定,解职不递补。

由于陈政忠下午手机关机,截稿前仍未取得联系。

长期从政的陈政忠为10连霸台北市议员,长期耕耘北投和士林区,其女陈怡洁为前亲民党不分区立委。

台北市议会告诉中央社记者,目前尚未收到相关判决主文,但陈政忠判刑定谳,依照地方制度法规定,有期徒刑判决确定,依法由行政院行文解除其职权。

同时,另依选罢法规定,因其非违反选罢法遭解职,因此缺额不予递补。

全案起于,陈政忠被控身为宏福机构关系企业创办人及股东,自民国82年起陆续掏空宏福建设资产、操纵宏福建设股票,不法所得达新台币60余亿元;台北地检署于90年间依背信、诈欺、业务侵占、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起诉陈政忠,求刑15年。

案经缠讼23年,高院更四审依操纵股价罪判刑4年、虚伪记载公开说明书罪判刑2年,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定谳,检方启动防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