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連霸北市議員 陳政忠判刑定讞

十连霸台北市议员陈政忠涉掏空公司,违反证券交易法缠讼廿三年,昨判刑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无党籍的陈政忠是「十连霸」的议员,女儿陈怡洁则是亲民党前立委;记者昨致电陈手机「转接语音信箱」,台北市议会说,该席将不递补、不补选。地方人士说,陈政忠近期所挂文宣都是与女儿陈怡洁合体,应是在布局交棒。

陈政忠被检方指控,他身为宏福集团实际负责人,辖下企业包括宏福建设、人寿、证券、票券金融、立福营造等十多家公司,却于一九九三年起操控宏福建设股票、掏空公司。

检方起诉,陈政忠一九九四年间将他个人名下价值仅三亿多元的土地,以十亿多元高价卖给宏福建设,掏空宏福、图利自己;宏福集团因扩张过速,资金周转不灵,陈为解决庞大债务压力,一九九七年间,宏福建设办理不实增资案,数十亿元的增资款被他非法挪用。陈并利用辖下公司职员充当人头帐户,炒作宏福股票。陈政忠又勾结卢宝琴等人,将公司股票向金融机关办理数十亿元融资,供他私用。

检方认定陈政忠等被告获得不法利益超过六十亿元,依背信、侵占、诈欺、公司法、保险法及证券交易法等罪提起公诉。一审陈政忠遭判刑廿年,二审改判九年,更一审及更二审遭判刑五年,更三审改判无罪,但被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高院更四审再认定陈政忠有罪,依证交法影响集中交易市场有价证券交易价格之操纵行为罪判刑四年,并依募集有价证券之公开说明书记载虚伪罪判刑二年。

案件缠讼至今廿三年,最高法院认为更四审认事用法、量刑没有违误,陈政忠上诉意旨是就原审判决已详述论断事项,任凭己见而为不同评价,不符第三审上诉要件,昨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