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龟车」别乱超!倘若出事,肇事责任大不同

山路蜿蜒的北宜公路,常耳闻经常因超车不慎所导致的各式意外事故。(图/ETNEWS资料照,以下同)

记者铠丞综合报导

做为贯通台北宜兰的重要干道,路况蜿蜒的北宜公路,也常耳闻许多因「超车不慎」,所导致的各式意外事故。

然则许多驾驶肇事后都会说:「因为前面龟速当『路队长』,我不得已才超车的。」

事实上,单就现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来看,不管前车龟不龟,只要违规跨越双黄线超车;倘若发生任何交通意外,绝大部分的肇事责任都归属于超车方。

▲北宜公路在公路系统上归属于省道一类,因此在速限规定上,也与国道不同。

或许你会问:「难道龟车的驾驶一点错都没有吗?」

单就台湾现行法规来看,北宜公路在公路系统上隶属于省道这一类;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3条规定,行驶在北宜公路上,驾驶只要不要超过法定最高速限,基本上都属合法

在此前提下,即便前方车辆持续「龟速前进」,但在无其他明显违规行为下,基本上仍属于合法驾驶行为。

▲遭逢龟车,最保险方式仍是在合法路段再行超车。

再者,违规跨越双黄线超车,基本上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165条第1、2项规定:「分向指示线,用以划分路面双向车道,禁止车辆跨越行驶,并不得回转。」

因此,倘若在北宜真的遇到前方「龟车路队长」,最保险的方式还是等到有避车弯亦或是无双黄线路段,再迳行超车;以免超车不慎,不仅危害到用路人行车安全,倘若不幸出事,更要担起绝大部分的肇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