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雨/选举输不起,搞搞示威暴动也算民主吗?
文/及时雨
美国大选结束了,川普以290张选举人票对上232张选举人票的大幅差距,击败了最被看好的希拉蕊。虽然单以得票数来说,希拉蕊的得票数还小赢川普22万7千票,但是美国独特的「选举人团制度」让川普以乡村包围城市的战术得以成功。许多美国人民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开始爆发「反川普示威」,加州甚至连高速公路都被占领:这让人不禁反思,选举结果不合我意的时候,暴动、示威算不算是民主的一部分?
众所周知,民主制度不只是「投票选出领导人」这么单纯而已,所谓的民主,广义来说还包括了各种「人民直接参与政治」的行动,例如台湾人应该很熟悉的「公民不服从」。当公民认为自己是以「社会良知及正义」的公共利益为前提、并且穷尽一切合法手段也无法挽回时,就会采取一些更为激烈的手段来「参政」。
游行示威、包围抗议、骚乱、静坐,这些都是很常见的人民非制度化参政手段,目的是让失灵的政府重回正轨。然而,「公民不服从」与「一般暴动」中间的那条界限其实相当模糊,维护民主国家持续下去的「法治」很容易被无视,这时候谁是谁非往往谁也说不清。
这一次川普当选下一任的美国总统,美国至少有十座城市出现示威抗议的行动,成千上万人打着反川普的旗号聚集起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其中加州人的反应特别激烈,反川普的群众一度占领了洛杉矶的一条高速公路,让车辆回堵数十公里;此外,也有人愤怒的焚烧国旗、防火烧垃圾抗议。其中加州甚至有人主张「加州独立」,举办加州脱美公投。
「说穿了,就是输不起!」
虽然也有少数人认为,美国允许民众焚烧自己的国旗,是民主的一环;但是,却很少有人认同其他如占领高速公路的行为,也是民主的一环。虽然川普的得票数略低于希拉蕊,但是他能够胜选,也是在美国的民主体制下所产生的结果。
以民主自由自诩的美国,依然发生「输不起、群起而乱之」的情况。民主不该是自助餐,只在「结果合我意」的时候才遵守、才彬彬有礼,以自己国家为傲;遇到了结果不合己意的时候,立刻上街游行抗议、示威。
一切行为的背后只有两个字,自私。
想像一下,如果所有公民都抱持如此心态,民主国家将会面临到怎样的结局?尤其社群网站当道的今天,各方意见特别容易被「演算法」给放大、强化、聚焦,每天都有人拿着「公民不服从」的大旗上街抗议,这样的结果,是否是民主国家的公民所乐见的呢?
脸书创办人祖克伯(Mark Zuckerberg)在10月19日的时候,为《从0到1》的作者彼得‧提尔(Peter Thiel)做出辩护。提尔支持川普,并且捐了125万美元的政治献金给他,惹恼了一大票矽谷的人。(提尔同时也是脸书的董事会成员)
▲脸书创办人马克.祖克伯。(图/翻摄自祖克伯脸书)
祖克伯:「我们很在乎所谓意见的『多样性』,当对方立场跟你一样的时候,这非常简单。当对方立场跟你截然不同时,要继续支持他们表达不同的想法,就困难得多;但是,这却更为重要。」
「我们不能表面上说要创造出一个多元的文化,但是却排除掉将近这个国家一半的人,只因为他们支持了不同的政治候选人。一个人会支持川普可能有很多个原因,它不一定涉及种族主义、性别歧视、仇外或者性侵害。他很可能是因为不一样的税收政策、健保制度、宗教议题、枪支管制等,所以不同意希拉蕊。」
一个国家的人民,如果做不到「尊重」与自己立场不同的人,随随便便就拿个人喜好当做「绝对的正义」、「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号召其他人一起来「公民不服从」,那么这个国家尽管有民主制度,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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