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廖元豪》蔡+赖=蔡

大部分的人,把「副总统」想成总统的「副手」。就好像行政院院长与副院长、交通部部长与交通部次长的关系一样。若真是如此,那选了一位好的副总统,的确能够襄助总统,也能够补总统之不足。例如,韩国瑜很草根又有霸气,张善政则较是有书卷气的无党籍人士,可以互补。蔡英文与独派不睦,又欠缺群众魅力,那声望高又公然自称「务实台独工作者」的赖清德配上来,也让这个团队更有力。这样的美梦,真能实现吗?恐怕未必。

首先要澄清一点:在法律上,「副总统」并不是总统的「副手」,而纯粹只是「备胎」。宪法上并没有针对副总统规定任何职权。《中华民国总统府组织法》也完全没有规定「副总统」这个职位的功能。不像行政院所属各部的组织法,都会针对副手(次长),明文规定其职权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这也是当年吕秀莲担任副总统时曾经表示自己几乎都没有机会批阅公文的原因—本来就没有法定职权。

在1996年,副总统连战兼任行政院院长,立委们声请大法官解释,认为这是违宪的。他们的理由之一就是以为副总统是总统的副手,形同总统的手脚,所以不得兼任行政院院长。然而,大法官在《释字419号》的回答是:「总统与行政院院长不得由一人兼任,其理甚明」,但副总统只是「总统之备位」,因此「副总统兼任行政院院长则既不生显然抵触权力分立原则之问题」。也就是说,副总统不是副手,只是备位。他(她)唯一会发挥功能的时候,就是总统缺位或不能视事之时。

既然不是「副手」,而是「备位」,那找出一位互补的副总统有什么帮助呢?这里就要了解,有些权力的运作不是单纯看法律的条文,而同时要观察现实动态关系。

通常来说,如果总统非常信任副总统,愿意授权副总统处理事务。那行政院所属各部会,甚至国安单位,就会知道副总统所说的话就代表总统的意思。此时,副总统虽然没有「法律上」的职权,但可能「实质上」大权在握。

美国柯林顿总统时期的高尔副总统,以及小布希总统的副总统钱尼,就在许多事项上可以当作总统的代理人一般。反之,若总统对这个「备胎」的能力与忠诚不太信任,那副总统就会闲闲没事做。当了副总统,形同被冷冻。还不如当立委、市长,更远不如行政院院长来得出风头。

甚至,光芒太亮的副总统还可能惹总统讨厌。试想,一个巴不得总统缺位(辞职、死亡)或不能视事(动手术麻醉)的副总统,如果还有高度声望,那岂不让总统万分警戒?这时,二者之间就有着紧张关系。若蔡英文连任,赖清德将来会因为高度受蔡英文信任而大展身手,还是甘愿如李元簇副总统那样当个「没有声音的人」?或是功高震主而被猜忌,打入冷宫?这就要看蔡赖的互动了。

(作者为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