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逢中必躲,既无和平也没有尊严(廖元豪)

前总统马英九近日到中国大陆的言行,就是「和平与尊严兼得」的最好范例;而民进党政府以及赖清德副总统「逢中必闪」的回应与行动,反而是用没尊严的方法扩大台海危机。(图/本报系资料照)

台湾要和平,而台湾人与世界各地的正常人一样,都不想陷入战争。但另一方面,台湾人也并不希望这个和平是屈辱得来的。尊严与和平,都是我们要的。而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兼得台湾的尊严,以及稳定发展的和平环境呢?前总统马英九近日到中国大陆的言行,就是「和平与尊严兼得」的最好范例;而民进党政府以及赖清德副总统「逢中必闪」的回应与行动,反而是用没尊严的方法扩大台海危机。

「尊严」不是用骂的,而是不卑不亢,找到双方的共同点,有效达成目的。马前总统在中国大陆,受到高度礼遇与欢迎。但他每次公开说话,都会不断地强调「和平」以及两岸共同的「中华」联系,同时也都当面对中共人士呼吁,和平是双方的责任,所以大陆方面也要理解台湾人。这样的「和平」主张,对于台湾没有任何不利,而且也打进对方的心——中华民族、历史文化、血浓于水,也都是当前中共大力推销的价值,更是绝大多数中国大陆人民也买帐的情怀。

而马在湖南大学的讲话中,更是把《中华民国宪法》搬出来,明确表达「中华民国包括台湾地区及大陆地区」,并在这种「宪法一中」的前提下,公开表示「一个中国是中华民国」。然后再对比大陆的宪法规定,说明了两岸如何「一中各表」。至此,无论是「中国人」、「一个中国」都已经不再是问题。因为那个「中」,就是中华民国!听来绕口,但都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堂堂正正说出口。虽然看起来踩了中共以往的禁忌,但既然是「一中」的「各表」,他们也没有意见。事实上,在2016年,时任中共外交部长的王毅就公开表示过,希望新当选的蔡英文总统「愿意接受他们自己的宪法所规定的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可见,对于台湾来说,真正的定海神针就是《中华民国宪法》。依据宪法大声说出「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既有国格,又是对方可以接受的「一家人好商量」。这样的路线,尊严与和平均得,何乐不为?

相比之下,近年来的民进党似乎患了「恐中症」。以前有人说民进党「逢中必反」,现在却是「逢中必躲」。当马英九光明正大地在大陆讲授《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之后,陆委会居然发声明说很遗憾马前总统接受一中原则。奇怪了,自己的宪法居然感到遗憾?而曾经在宣誓就职时矢言「恪遵宪法」的赖副总统,还说这样依据宪法所为的国家认同叫做「精神分裂」!说实在,一般老百姓不懂宪法,不关心宪法条文也就算了,政府官员(尤其是处理两岸关系的官员)的职权泉源就是宪法,结果你们自己居然说遗憾,还敢拿过去污名化精神病患的错误用语来贬抑宪法,那不是在否定自己吗?誓词中的「恪遵宪法」忘记了吗?

「逢中必躲」也造成许多扭曲。曾经宣称中华民国是世界上「唯一中国」的瓜地马拉总统贾麦岱来到立法院演讲,立院原先的中文演讲稿译本明明就是赞许我们乃是「唯一且真正的中国」,完全符合《中华民国宪法》的精神。可外交部偏偏要紧张兮兮地更换,还硬要说那句话其实是说台湾乃是「唯一且真正的国家」!请问各位学「中文」长大的台湾朋友,什么叫做「台湾是唯一且真正的国家」?难道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是假的吗?连基本中文都搞得文法不通、翻译不顺,这样还想推「双语国家」?这种躲躲藏藏,害怕「中」字出现,事后还要昧着良心与知识硬拗,很有「尊严」吗?

台湾根本不需要躲「中」这个词。论文化、历史、血缘,我们当然是「中」,可以堂堂正正承认,无须闪避。妈祖或其他的宗教信仰,都是从中国大陆来的。各种宗教活动与平日的烧香拜拜,不都是文化上的中国?就算政治上要切割,也无须否定「文化上的中国人」啊。美国在政治上独立于英国,但美国的语文还是English,无须「逢英必躲」吧。

而要论政治,《中华民国宪法》不就给了我们另一条路吗?「中华民国」这个定海神针,让我们无须谈「中」色变。蔡英文总统执政时期,不是也把纪念辛亥革命的双十节当成「国庆」吗?辛亥革命、对日抗战的那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延续至今依然存在,在台湾地区继续行使治权。所以才有国庆日,蔡总统也才能当总统,赖副总统方有机会在明年竞选中华民国总统,不是吗?只要您愿意如马英九那样毫不犹豫地阐释「中华民国」,那瓜地马拉总统的「唯一且真正的中国」不是应该让我们欢欣鼓舞吗?

另一方面,由于不愿意说出「中」字,两岸紧张,民进党政府只能毫无自主性地依赖美国。因此即使那种说出要「台湾全民拿AK47」的欧布莱恩,居然也能得到总统所授的「特种大绶景星勋章」。我相信,爱台湾的蔡总统以及诸多民进党有识之士,必然对「AK47说」极度不以为然。但你就是得讨好这种不懂台湾也不把台湾人命当一回事的咖,违心谄媚,这样有尊严吗?

在宪法与文化下,承认「中华民国一中」,无损国格与尊严,同时因两岸共识而能够得到和平。一味避中躲中,把自己弄得毫无格调,同时又要与对岸翻脸对骂,好像就是这个政府对「尊严」唯一的定义了。既无和平亦无尊严,何苦来哉。

宪法就在那儿。宣誓恪遵宪法,而且希望明年还能再宣誓一次的赖副总统,阖兴乎来?

(作者为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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