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情人共筑爱巢「共有持分」、「贷款人」酿争端 专家提破解密技

情侣共同购屋前,贷款房屋物件的共有持分及未来售出等问题,必须先讨论规划。(示意图记者张菱育摄)

记者张菱育台北报导

情人们若双方有意携手白头到老,也会考虑合资买屋,许多情侣选择在婚前一起买房,不仅能两方一同筹措购屋资金,还能买屋保值,加上目前低利优惠房贷都有些情侣愿意买房。专家提醒,未婚的情侣共同购屋前,关于贷款、房屋物件的共有持分及未来售出等问题,建议合约方式厘清,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影响当初合购美意

大家房屋企划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表示,未婚情侣合购房子,常面对登记与贷款问题。登记部分若双方希望能够保障彼此的权益,欲登记在两人共同名下时,要先阐明两人之间的出资比例,同时请代书在建物及土地所有人登记时,载明分别持分比例。

郎美囡强调,但须注意,依据法规,不动产所有权应有部分逾3分之2共有人,便可自行处分不动产,因此在产权持份应充分沟通讨论,以免日后为房屋产权,发生纠纷。

住商不动产企划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认为,如果有贷款的情侣们,还会面临到由谁出面借款的问题,多数的银行都不接受房贷「共同贷款制」,比较建议的做法,是由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当「借款人」,而另一方则当成「连带保证人」,一方面可以共同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也可以更有机会,以较好的条件借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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