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放款采总量限制?金管会:要跟央行讨论

银行法72-2条规定,银行承做房贷、土建融等不动产放款,以银行总存款和金融债30%为限,是不动产放款「天条」,金管会在2018年因应社会需求及鼓励企业扩充生产线,将六大建筑项目如公私立各级学校、医疗机构、政府厅舍、长照机构、社会住宅和厂房(含都更危老、营建工程的营运周转金放款等),排除不计入30%限额。

央行总裁杨金龙与金管会主委彭金隆今天(10日)皆赴立院财委会备询,立委郭国文指出,银行法72-2比率从2020年26.7%,到今年5月26.54%,看起来比率减少,但38家银行的存款总额母数却从44.8兆提高到56.8兆,随着存款增加,放贷到土建融的金额也大增,央行再怎么信用管制也没有用,建议不动产放款应该有量的控管。

央行总裁杨金龙表示,银行法72-2与彭金隆私下讨论过「排除条款」应该要检讨,至于是否要总量管制,还要再与金管会讨论。

金管会预计针对银行法72-2在1个月内作出检讨,彭金隆表示,银行法72-2是以30%为限,分子、分母是同步上升,因此不动产放款的量是增加的,内部已筹设小组讨论,但要不要总额限制,还要跟央行一起讨论。

银行局局长庄琇媛受访指出,随着存款增加,分子(不动产放款)就会增加,但过去政策中一直都是只有限制比率,限制总量过去从来没有过。未来是否总量管制、30%比率是否要调整,都要跟央行讨论,且其实2~3年前才拉高建筑放款权数。

金管会在2022年宣布拉高银行计算资本适足LTV法(不动产暴险按贷放比率)中法人房贷、自然人第三户房贷、购地、余屋及工业区闲置土地贷款的五大项风险权数,最高达200%,适用新贷、旧案续贷及转贷案,掐紧不动产放款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