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放款总量管制有谱 彭金隆:将与央行讨论

金管会主委彭金隆表示,不动产放款是否采总量管制,将与央行讨论后确定。图/刘宗龙

不动产市场资金动能恐再受限。央行总裁杨金龙向金管会提议,应检讨银行法72-2条「排除条款」,立委据此建议,不动产放款应采总量管制。金管会主委彭金隆10日对此说明,针对银行法72-2条,金管会内部已筹设小组讨论,至于是否采取总额限制,将与央行进一步讨论后确定。

银行法72-2条规定,银行承做房贷、土建融等不动产放款,以银行总存款和金融债30%为限,是不动产放款「天条」。金管会在2018年因应社会需求及鼓励企业扩充生产线,将六大建筑项目如公私立各级学校、医疗机构、政府厅舍、长照机构、社会住宅和厂房(含都更危老、营建工程的营运周转金放款等),排除不计入30%限额。

央行总裁杨金龙也对此表示,「私下有与金管会讨论过」,对于银行法72-2条的「排除条款」应有检讨空间,但双方尚未讨论具体项目;金管会承诺,预计在一个月内做出检讨。

金管会统计,因存款增加速度快,不动产放款比率在2022年6月来到27.19%高点后就一路下滑,去年4月来到新低的26.22%,随后新青安导致不动产放款增加,比率又开始上升,至今年5月为26.54%,但至今已22个月未超过27%。

彭金隆表示,银行法72-2是以30%为限,分子(不动产放款)、分母(存款)是同步上升,存款增加、不动产放款的量也是增加,针对银行法72-2检讨,金管会已筹设小组讨论,但是否要采用总额管制,有待与央行讨论。

银行局局长庄琇媛指出,过去政策中一向只有比率限制,从没有过限制总量,未来是否采总量管制,或30%比率是否需调整,会跟央行讨论,但其实二、三年前金管会才拉高过建筑放款风险权数,对土建融已做控管。

金管会2022年拉高银行计算资本适足LTV法(不动产暴险按贷放比率)中法人房贷、自然人第三户房贷、购地、余屋及工业区闲置土地贷款的五大项风险权数,最高达200%,适用新贷、旧案续贷及转贷案,等于已掐紧不动产放款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