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不動產放款 央行提3改進方向
中央银行先前要求全体国银提出不动产放款的总量管制报告,据了解,央行月前进行报告的检讨,知情人士透露,不少银行的报告被央行「退货」要求重新调整,并指示三大修正方向。
央行要求国银修正报告的三大方向,依每家银行状况不同适用不同方向,包括第一,若市占率已到一定水准,央行要求其不动产放款总金额不能再增加;第二,目前全体银行的不动产放款占总放款的比率平均水准约百分之卅六,高于这个比率的银行,会被要求降至该比率之下;第三,即使比率低于百分之卅六,但若土建融的业务量远甚于房贷,也会被要求不能再承作新的土建融。
银行法第七十二条之二规定,银行办理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总额,不得超过放款时所收存款总余额及金融债券发售额的百分之卅,换言之,即使银行为了符合规定,吸收更多存款以争取作不动产放款的空间,也不见得能过得了央行的关卡。
一位银行高层形容,央行已经把牌「亮」得很明显,就是要进行大规模的「减量」;其中对于土建融案,在这种压力之下对于期满十八个月还没动工的土融案,「银行将更积极的要求客户提前清偿更多借款额度」,届时建商的压力恐怕更大。
不具名的金融圈人士说,许多银行的报告被央行退件后,已重新提交检讨报告,因此在央行要求下,估计明年底之前所有银行的不动产放款比重都会降到百分之卅六以下。
由于报告是逐年检讨,若明年的平均值低于百分之卅六,二○二六年底银行必须持续压低不动产放款占全部放款的比重。
另一个就是土建融业务,银行业者说,先前没有往来的建商,现在要申请新的土建融贷款几乎是不可能;此外,在银行对土建融业务「以价制量」之下,土融和建融利率已不只百分之三点五,甚至有银行喊到百分之四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