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放款天条」盼排除危老都更 央行持保留态度
▲ 银行法第72条之2排除危老都更成屋,央行态度保留。(图/记者李毓康摄)
文/中央社
为解决房贷荒,金管会今天上午召集12家银行总经理开会,会中业者也就银行法第72条之2规范,提出是否排除危老都更转分户房贷的意见,对此央行持保留态度,认为不符合先前的政策思维。
今年上半年国银房贷余额增速猛烈,央行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体银行不动产贷款集中度已攀高至37.4%,逼近历史高点,银行基于银行法第72条之2的规定,进行风险调控,却衍生民众房贷卡关,惊动府院澄清绝无「限贷令」,央行与金管会等财金部会亦全面动起来找银行沟通。
俗称「银行不动产放款天条」的银行法第72条之2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总额,不得超过放款时所收存款总余额及金融债券发售额的3成。以此避免信用资源过度集中不动产,对其他资源产生排挤效果,同时兼顾金融稳定。
金管会银行局长庄琇媛今天上午召集8家公股行库总经理,及中国信托银行、国泰世华银行、台北富邦银行及台新银行4家民营银行总经理开会。 该场会议拍板请银行公会建立各银行房贷额度查询平台,提供有房贷需求民众可上专区查询哪些银行还有额度;此外,会中有业者提议,希望银行法第72条之2限额规定排除纳计危老都更案件衍生的房贷。
央行官员表示,政府鼓励危老都更,因此建商购地兴建阶段,均有相关政策奖励,央行的选择性信用管制也排除危老都更。 不过当建商走危老、都更后兴建而成的成屋,央行认为,对社会大众而言,这就是一般的房子,和其他房屋相比并没有不同,既然同样都是购屋行为,就应一体适用。 至于会中提到另个排除项目、国银海外分行的境外建筑放款,央行持中立态度,仅表示若按此作法,分母、分子都必须同样进行处理。 对于业者所提部分项目排除第72条之2,金管会官员证实会中有业者提议,但并未作成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