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差点被撞 男高速追车恐吓,还弹烟灰呛:马路三宝

张男不满差点黄女驾车撞到,竟高速逼车还讽刺对方是「三宝」。(图/本报资料照,示意图非本事件事物

社会中心宜兰报导

宜兰县一名张男驾驶去年10月与另一名黄姓女驾驶发生行车纠纷,他不满自己的车差点就被撞,一怒之下高速倒车方式逼近黄女的车辆,并出言恐吓、嘲讽对方是马路三宝。黄女车辆因此擦撞损伤,、心生畏惧,决定提告。法院判决认定张男涉嫌强制罪,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5万元。

判决指出,张男去年10月开车经过宜兰县壮围中央路一处闪光红灯岔路口时,差点与从右边驶来的黄女轿车撞击,他认为是黄女未停让才会差点酿成事故;因此以高速倒车方式追逐黄女的车,并在巷子里以车头对车头的方式,挡住对方去路,再开到黄女的右前方,并排紧靠、擦撞,导致黄女车辆右前保险杆、右侧车身照后镜等处刮伤毁损。

黄女当下赶紧解释,是看到有孩童站在路口,并不是故意没礼让。但张男仍将身体右倾,向右驾驶座逼近恐吓,用台语说:「你要不要吃香烟」,还将未熄灭的香烟灰弹向黄女,接着讽刺说「你要不要吃三宝饭?」数分钟后才驾车离去。

黄女被张男吓得心生畏惧,向礁溪分局报案警方透过黄女行车纪录器追踪、传唤张男到案说明,并将他送办。张男坦承犯行,面对询问时则解释「三宝饭」是在说「马路三宝」,也就是女人老人、老女人。法官则认为张男触犯触犯毁损罪、恐吓危害安全罪、强制罪等,最后依强制罪判处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