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CRS参与国 免尽职审查

财政部公布CRS参与国,金融业可免尽职调查。(图/记者陈韦帆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公布「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作业办法」,只要在我国的投资基金实质受益人是「参与国」其中之一,金融机构就可以免对其尽职审查。

所谓参与国是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共同申报与尽职审查,进行金融帐户资讯自动交换且经过财政部公告地区,共计有101个国家,较为知名的有英国香港加拿大韩国日本,而台湾也是参与国之一等。

财政部表示,无须就该投资实体「具控制权之人」办理尽职审查及申报,简化我国申报金融机构之尽职审查作业;位于参与国以外之国家或地区:依规定,该投资实体属「消极非金融机构实体」,金融机构应规定,穿透该实体并进一步辨识该实体「具控制权之人」身分

根据CRS规定,今年起要对管理的金融帐户进行尽职调查,辨识帐户持有人或特定实体帐户具有控制权的人,是否具有外国居住身分者,且自109年6月起,要向税捐稽征机关居住者的金融帐户资讯。

财政部举例说明,如我国A银行进行尽职审查程序,辨识帐户持有人B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属投资实体,A银行需视B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是否位于参与国,确认应循何项规定续行尽职审查程序。财政部未来将参考OECD更新公告情形,适时修正我国「参与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