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C营利所得 计入个人基本所得

国税局说明,个人或其配偶及二亲等以内亲属,当年度12月31日合计直接持有CFC股份或资本额10%以上者,该个人应将该CFC当年度盈余,按其持有CFC股份或资本额的比率计算营利所得,与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规定的海外所得合计。

应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的常见项目有海外所得、特定保险给付、有价证券交易所得及「非现金捐赠扣除额,2021年1月1日起则增加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国税局表示,个人交易未上市、未上柜及非属兴柜公司所发行或私募的股票、新股权利证书、股款缴纳凭证及表明其权利的证书,除发行或私募公司属设立未满五年的高风险新创事业公司,其交易所得应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

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第15条规定,个人已依规定计算及申报基本所得额,有漏报或短报致短漏税额,将处以所漏税额2倍以下罚锾。

至于个人未依规定计算及申报基本所得额,经稽征机关调查,发现有依规定应课税的所得额,除核定补征应纳税额,应按补征税额,处3倍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