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顾问称「仅提高最低工资无法解决低薪」 行政院:需定义低薪族群

▲行政院秘书长龚明鑫出席经发会顾问会议会后记者会。(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行政院3日举行经济发展委会首次顾问会议,会中也谈到各界都非常关注的薪资问题。担任包容成长组共同召集人的行政院秘书长龚明鑫表示,会中有顾问认为,单纯提高最低工资不足以解决台湾普遍性低薪现象,「目前最低工资约2万7千多,那2万9千、3万算不算低薪?好像也算,这要重新定义」,但要先把低薪族群定义出来,才有办法有政策去支持他们。

针对薪资的议题,担任包容成长组共同召集人的龚明鑫说,顾问建议政府可以成立专案小组,研议制定薪资政策的可行性。除了现有的《最低工资法》及「加薪抵税优惠」等薪资政策外,还可研议「薪资透明法」及企业内部薪资结构等问题,并进行社会对话。

另外,龚明鑫说,劳动部也针对低薪劳工进行定义,以利相关政策之拟定。现在的最低工资法是保障最低工资的这群,但是最低工资再上一层的部分,也有人认为是算低薪的。但是要先定义出来,所谓「低薪劳工」是谁,定义出来后才可以提出政策改善。

对此,龚明鑫在会后记者会进一步说明,的确有讨论到关于薪资的议题,就现在国家来讲,有关于薪资政策部分,《最低工资法》已经上路了,另外一个是中小企业的加薪抵税。

龚明鑫说,有关于薪资政策的话,不单单只是这两个议题,可能还有所谓薪资透明度的专法,其他国家是有的,那台湾需不需要有?甚至于企业内部薪资结构的透明化,要透明到什么程度?其他国家也是有,台湾要不要做这事情?这等于要进一步的研拟跟研讨,甚至于做社会对话后,一样会提到下一次的经济发展委员会。

「另外,当然也针对所谓低薪劳工定义的问题。」龚明鑫表示,因为最低工资已经对于最底层的工资有保障,但最低工资再往上一层,那一层是不是也有需要一个机制来支持?那就必须定义所谓的低薪工资是哪个族群?要先定义出来,可能会建议劳动部要有这样的定义,有了定义后才能针对这些人提出相关具体政策。

媒体追问,针对最低工资法再往上一层的对象,是否还有加薪政策?龚明鑫说,目前还没讨论到那部分,过去大家关注的是最低薪部分,这部分最低工资法有规范,「但所谓低薪部分,单纯提高最低工资恐怕没办法解决低薪劳工问题」,但低薪劳工是什么?总是要有些定义,厘清后就能推出政策。

龚明鑫进一步指出,会中有顾问认为,单纯提高最低工资是不足以解决台湾普遍性低薪现象,因为很多有些劳工虽然低薪,但没有到最低工资的程度,「目前最低工资约2万7多,那2万9、3万算不算低薪?好像也算,这要重新定义」,要怎么针对这些族群提升?是不是有政策性的做法?总是要把要照顾的人定义出来,才有办法有政策去支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