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文专栏》急净零非核困局,法律抑或误导?

核三厂2号机岁修完成,已于7日下午并联发电。(台电提供)

谈及我国核能,始于1970年代经济发展下用电需求高涨,遂建设核电。我国成为亚洲四小龙,核电功不可没。基此,本文将探讨「净零和非核」下「法制到法治」的观察,略述如下:

一、有识之士急净零。

近日,美国前能源部长、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朱隶文指出「懂技术的人,当勇敢向政治人物发声,核能是可以带来能源安全」。中研院院长廖俊智上任8年,近日也终于指出台湾无法全面依赖再生能源,须结合多元技术如核能来达成减碳目标。于其11月11日受质询时,廖俊智甚至指出「(我国2050净零)目前看来很困难」。而清大核工学者李敏教授则一向倡议「以核养绿」。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首度提出减碳、并于2015年《巴黎协议》就减碳目标达成共识。2022年10月12日,前中研院院长李远哲在受访时提出,其曾找蔡英文讨论温室气体排放,蔡却回复「2024年后不是我的事」。

相较蔡英文等法律人面对气候危机置身事外,上述四位理工界的有识之士均勇于向当权者建言。试问,法律主管机关何在?

二、阳奉阴违冷修法:是旷职更是民主法治的倒退!

1992年,宪法增修条文于第10条明定「经济及科学……发展,应与环境……兼筹并顾」,将环境权入宪。2002年《环境基本法》与2015年为回应《巴黎协议》下国际减碳倡议之《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则将「非核家园目标」条款纳入条文。

《温管法》通过后,有识之士发现「非核家园目标」有碍减碳。惟蔡前总统仍于2017年将「非核家园目标」条款纳入《电业法》第95条,其阁揆、法务部、经济部等部会首长乃至台电董事对此均未置一词,显示民进党有理想者无专业、有专业者无肩膀的困境。

2018年11月24日,「以核养绿」公投通过废除《电业法》第95条「非核家园目标」条款。时任行政院长赖清德于当年表示「(电业法95条修法)公投的结果政府必须尊重」、电业法亦配合公投结果修正。

惟「以核养绿」公投实质目的非仅为修正电业法,而系选民欲向民进党「非核神主牌」说不。基此,为贯彻复决案效力,涉「非核家园目标」条款之法条均应修正,方符合宪政下公投制度之精神。此外,相较间接民意下的行政提案,公投复决所反映的直接民意显然位阶更高,公务员不可不知!

然而,不但《环境基本法》与《温管法》中的「非核家园目标」条款于公投后并未修正,2023年由《温管法》所修正之《气候变迁因应法》仍将「落实非核家园目标」纳入法规。当时距2018公投已有5年,法务部与环境部身为专业机关,难道不应提醒经济部一并修正?

三、非核请鬼拿药单也违法。

更匪夷所思者,今年5月30日,国发会主委刘镜清于立院表示「非核家园政策没有变」;6月7日,经济部长郭智辉受访时称「非核家园的态度没有改变」;8月15日,台电董事长曾文生于受访时仍表示「台电目前遵循法律框架」;10月11日,行政院卓荣泰院长于立院受质询时表示「非核家园乃法律明定」。赖内阁成员盲目表态支持「非核家园目标」,试问,赖总统可还记得自己6年前对国民的承诺?可还记得蔡前总统于2021年向国人作出之「2050碳排净零」承诺?

电业法公投距今已逾6年,请赖总统、卓院长勿阳奉阴违,除应追究渎职怠于修法之资深公务员,更应亡羊补牢、加速恢复核三、二,规画新的核电设备与核一厂区再利用,给我国绿能产业稳健发展的空间。(作者为纳税人、律师、超国界法律问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