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翰爸讨不到公道抑郁亡 在押「无罪凶手」一早知悉...没什么反应

铁路警察承翰被郑由来刺死,一审法官判郑无罪,李父胃出血病发身亡,各界扼腕叹惜。(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铁路警察李承翰被男子郑再由刺死,一审法官判无罪,李父4日晚因胃出血病发身亡,各界扼腕叹惜,移审台南高分院被羁押在法务部矫正署台南看守所的郑再由5日上午获悉此事,情绪上并没什么反应,台南高分检署指出,本案二审审判程序法庭攻防必当竭尽所能,务求还死者李承翰公道,以告慰死者及家属

铁路警察李承翰被郑再由刺死案,一审法官以55岁郑再由患有思觉失调症案发当天是处于思觉失调症急性发病状态(四处陈情显露出被害妄想),被告妄想内容(有人要在他下车时毒药加害于他)与犯案行为(杀害要求他下车的警察)之间有绝对关联,被告后来接受精神鉴定时智商只有76,采信鉴定人意见认为被告行为时已因罹患精神疾病,导致其丧失辨识能力之免责要件而判处郑再由无罪。

本案移审台南高分院,5月4日郑再由移监台南看守所,据了解郑再由生活起居一切正常,作息时间都相当配合,迄今并无违规情事,有定期安排医师看诊,也按时服药身体与精神状况正常无特别异状,郑再由5日得知李承翰父亲抑郁吐血身亡消息,但没有什么情绪波动

台南高分检署5日傍晚指出,于知悉嘉义地院宣判被告郑再由杀警案无罪第一时间起,立即指派志峰检察官为本案之专责检察官,并与嘉义地检署联系案件后续之抗告及移审接押与莅庭之工作

本案移审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于5月25日第1次召开准备程序庭时,林志峰检察官当庭即提出3篇补充理由书,并陆续又提出共6篇补充理由书,针对本案嘉义地院委托台中荣民总医院嘉义分院所做精神鉴定报告是否逾越医疗专业,违背最高法院历来之判决意旨,及针对被告智商是否仅为76分,及被告是否有辨识能力及控制能力,及被告是否有反社会性格引经据典逐一提出论告理由书为论述,并声请台南高分院刑事庭调查证据

台南高分检署表示,对本案二审审判程序之法庭攻防必当竭尽所能,务求还死者李承翰公道,以告慰死者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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