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 报出差却现身百货购物 河川局2员工贪污罪起诉

河川局杨姓女雇员申报出差,但人却在百货公司购物,今遭贪污岁起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张姓男工程司、杨姓女约人员,未出差却申报出差杂费交通费,其中张男浮报49次出差、领取差旅费共1万4千多元,另杨女未执行河川公地勘查工务,涉浮报6次出差费近4千元,杨实际待在办公室或到百货公司购物,2人均遭检举而撤回申请;台中地检署7日依贪污罪起诉张、杨。

起诉书指出,42岁张男自2011年9月起担任经济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正工程司,负责中央排水治理计划相关执行事项,并自2015年11月到隔年9月,兼派大甲溪东势堤防景山溪景山11号提防防灾减灾工程。

但张并未在2015年11月底到同年12月底间的其中22日,出差到东势督办工程,而是待在办公室内、或在台中、彰化及南投等地处理其他事务私事,但事后虚报出差22次,申请20多项出差杂费及交通费,共得手1万4584元,张食髓知味,再次申报出差27次、共计1万6936元,但因遭检举差勤不实而撤回申请。

另名杨女自1999年任职约雇人员至今,未执行河川公地勘查公务,却申报6项交通、出差杂费共计3932元,但杨实际上是待在办公室,或到百货公司购物,同样遭人检举而撤回。

张辩称,自己只是便宜行事,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诈取财物杨则否认诈领出差费,称自己当时迟到早退,若报出差就可晚点到、早点离开,以便办私事。台中地检认为被告2人罪行明确,今依贪污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