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会研究员「验收放水」 图利厂商108万元!贪污罪起诉
▲利用职务不实验收,核研所许姓助理员等4人,经桃园检方提起公诉。(图/ET资料照)
原能会核研所许姓助理研究员,利用职务,对并未实际履约的翔某环科公司,竟予不实验收,共同使翔某公司诈得不法财物达108万元,案经桃园地检署侦查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伪造文书及违反商业会计法等罪嫌,对许姓助理研究员、翔某公司蔡姓负责人、戴姓经理及黄姓员工等4人提起公诉。
检方指出,惟,许员与蔡姓负责人、戴姓经理均于侦查中自白犯行,且蔡姓负责人主动缴回不法所得108万元,检方亦请法院依贪污治罪条例第8条第2项之规定,减轻其刑。
桃园地检署10日指出,核研所于2017年度及2018年度「转译实验室清洁标案」采购弊案,该所许姓助理研究员(42岁)明知得标厂商翔某环科公司,未依合约派工清洁,且未交付无菌衣组,竟于上开标案验收前,以电子邮件通知翔某公司戴姓经理,佯以核研所通知翔某公司履约并交付履约文件、证明及统一发票,戴姓经理即在蔡姓负责人指示下,依许员指定之履约日期,制作不实送货单、交货照片、并由戴姓经理、黄姓员工伪造不实出工人员签名的清洁维护单、送货单、交货照片、发票等单据,于验收前送交予员。
案经桃园检方受理侦查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伪造文书及违反商业会计法等罪嫌,对许姓助理员及翔某公司蔡负责人(45岁)、戴姓经理(60岁)及黄姓员工(43岁)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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