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绳那霸市府免收孔庙地租 日最高法院判违宪

日本冲绳那霸市政府免收孔庙地租一事,被市民认为违反宪法政教分离」原则,一状告法院最高法院今天审理此案判决市府免收地租违宪

日本产经新闻报导,那霸市以无偿方式提供公园内的用地让人设立祭祀儒教之祖孔子的孔庙。有市民认为,孔庙属宗教设施,市府免收地租是不符「政教分离」原则,事涉违宪,因此提告。

被告那霸市政府主张,儒教无宗教性,孔庙属于观光资源,且有社会意义祭孔是冲绳文化的一部分管理圣庙的久米崇圣会并非宗教法人,认为孔庙不属于宗教设施。

此案一、二审都判原告市民胜诉,今天最高法院三审宣判那霸市府违宪。

今天审理此案的最高法院法官大谷直人认为,那霸市孔庙的宗教性不可谓轻微,那霸市府无偿提供用地设孔庙,难怪会被市民认为是对特定的宗教提供方便。

那霸市的孔庙称为「久米至圣庙」,位于那霸市松山公园内,占地1335平方公尺。

中国明朝时期,被称为「久米三十六姓」(闽人三十六姓)的福建人,从中国迁居琉球(冲绳),其子孙成立一般社团法人「久米崇圣会」,负责管理经营至圣庙,每年举办祭孔典礼活动

久米至圣庙原建于17世纪二战时期遭焚毁后,于他处重建;2013年迁至离原址较近的松山公园内。管理公园的那霸市政府,当年除了核准至圣庙迁址,也决定免收每个月48万日圆土地使用费

2014年那霸市政府与至圣庙续约,维持免地租措施时,部分那霸市民认为,孔庙是宗教设施,市政府违反宪法规定政教分离原则,一状告上法院。

日本国宪法20条规定,宗教团体不得接受国家赋予特权、国家不得进行宗教活动;宪法89条也规定,公款不得用于为宗教提供方便。

此案是日本最高法院判决不符政教分离原则违宪第3个判例。过去2件不符政教分离的违宪判例,对象都是日本神道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