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捡到两面「公墓车牌」 屏东勇者挂上开半年!报应出炉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墓地捡到的东西也敢用!施姓男子2019年1月间屏东林边乡林边公墓除草,意外捡到两面车牌,一时起了贪念,竟然把车牌带回家挂在自己的车上,就这样开了整整6个月,后来在路上眼尖员警发现,整起事件才曝了光,他也因此被屏东地院法官依侵占离本人持有物罪判处罚金1万元。

施男捡到「公墓车牌」,竟然挂在自己的车上使用。(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施男2019年1月间前往林边公墓除草,捡到两面自小客车的车牌,但他没有交给警方,反而是自己收藏起来;同年11月由于车子因故遭注销车牌,他突然想起家里还有两面车牌,于是便拿出来挂上,继续开着车到处趴趴走。

屏东县东港警分局员警2020年6月8日晚间7时许外出执行巡逻勤务,意外发现施男停在路边爱车车牌有异,进一步追查才知道,原来那是吴姓男子2016年7月报案失窃的车牌,于是立即扣押「证物」(后续已发还给失主)。

施男到案后,对于用了长达6个月的「公墓车牌」坦承不讳。屏东地院法官认为,他拾获失窃车牌,却没有交给警方代为寻找失主,反而占为己有,造成失主损害及诸多不便,实非可取,考量到他犯后态度尚可,以及犯罪动机手段目的家庭经济状况因素,最终依侵占离本人持有物罪判处罚金1万元,得易服劳役10日,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