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只通过一条 卫福部:改三阶段修法 紧急的先过
卫福部次长周志浩。(图/郑郁蓁摄)
行政院今(18)日通过「传染病防治法」修正草案,但只通过一条防疫补偿申请期限延长,对此,卫福部次长周志浩表示,由于本会期时间来不及,因此先通过与民众最相关部分,但包括防疫物资征用、健保卡注记、电子围篱等需要更多讨论才能修法,因此改为三阶段修法,希望争取更多时间凝聚最大共识。
行政院今天通过卫生福利部拟具的「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之一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卫福部指出,考量入境检疫及接触隔离等措施于2022年10月起陆续取消,其防疫补偿请求权的二年短期消灭时效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施行期间届满前尚未完成,为使该等防疫措施相关补偿的时效完成日一致,以保障该等民众申请防疫补偿的权利,此次「传染病防治法」修正爰增订第七十四条之一,将该特别条例施行期间届满前请求权时效尚未完成的防疫补偿申请期限延长,于该特别条例施行期间届满后的二年期间内,仍得申请防疫补偿。
周志浩表示,原先希望两阶段修法,但立法院会期已经不长了,加上特殊条例6月30到期,因此先选一个与民众最有关系的条文,且马上要能跟特别条例届效前可以衔接,因此希望先通过防疫补偿申请,避免民众权益受损。
而第二阶段修法,初步也会讨论20几个条文,目前在行政院审议中,包括医疗院所、长照机构感染采取的措施、防疫物资生产仪器材料征用等相关规定,都需要一点时间讨论,预期第二阶段修法,最快在今年下半年会提出并通过。
至于第三阶段,则就社会上还未凝聚共识的议题,包括健保卡注记、电子围篱等议题时间较不紧迫,有共识后再提出相关修法法案。
周志浩强调,第三阶段修法硬要订出时间表,不见得是最好的方,希望尽可能的有最大共识后,再提出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