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释宪后 刑后强制治疗处分完成修法

宪法法庭。本报资料照片

大法官释字第799号解释针对「刑后强制治疗处分」之宣告及停止执行,揭示应提供正当法律程序的保障意旨后,立法院15日三读通过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保安处分之裁判,区分性质,分别明定其应践行之法律程序,以实现大法官解释所揭橥之正当法律程序意旨。

司法院刑事厅厅长李釱任表示,刑法所明定之保安处分种类繁多,举凡感化教育、监护、禁戒、强制治疗、保护管束及驱逐出境等均属之,本次修法是司法院衡酌大法官解释等,为各类型之保安处分之许可、撤销、延长、停止等,「量身定做」适合之程序规范,以保障人权,实现大法官解释所揭橥之正当法律程序意旨。

李釱任进一步说明,修法是检视各类型保安处分所涉及限制基本权之强度,建立层级化保障,强度愈强者,保障就愈充分。对于受处分人之人身自由有重大影响的类型,审查程序中赋予受处分人辩护倚赖权、阅卷权及陈述意见权;司法院并将进行教育训练课程及改善软硬体设施,让新法顺利运作,提升保安处分执行成效,以兼顾人权保障及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