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诈专法双源齐清! TikTok有望「类落地」否则最重罚2,500万
行政院政委罗秉成。图/曹悦华
行政院会9日将通过「打诈专法」,备受外界关注。行政院政委罗秉成说明,将采「双源齐清」,在「就源」部分,包含要求TikTok等境外大型网路平台「类落地」,一旦未设置法律代表人,最重可处2,500万元,还可限制撷取,形同封网;至于「溯源」方面,则要找出源头,引入窝里反条款,针对假释也会祭出「三振条款」。
为了有效杜绝诈骗,从源头管理,行政院会9日将通过「打诈专法」,同步修正打诈新四法(1新法+3配套修法):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科技侦查及保障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此外,为了展现对打诈重视,9日会后记者会将由行政院长陈建仁亲自主持,带领相关部会首长对外说明。
罗秉成进一步说明,「股神」、波克夏执行长巴菲特究示警,国际诈骗是高成长产业,现在诈骗已经是无差别攻击,不只台湾受害严重,各国也是一样,因此打诈需要更紧密,以及要有进阶的技术跟法律合作。罗秉成也举例,就像「一直扫地,水龙头没有关起来」,凸显了源头问题一直存在。
罗秉成也提到,去年打诈五法是分散修法,现在认为分散各法有其必要。有关网路的问责制度台湾法律没有,目前对网路治理、法律问责都是分散立法,没有一般规范,而之前无法做是因为大型网路平台业者基本没有落地,没办法发展一般性对法律平台规范。所以部会就觉得有专法需求。
罗秉成也提到,去年底开始酝酿打诈专法思维,到比较紧密,总共进行六轮整理,「毕竟这没得抄,需要集思广义」,打诈专法将是为台湾量身订造。
据悉,在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中,分为就源防诈机制(第二章)及溯源打诈执法(第三章),罗秉成称之「双源齐清」。他并解释,就源部分,就是指上游问题,包含金融防诈、电信防诈、网路广告平台防诈措施。针对网路,也不是管所有网路,而是有一定规模并有收广告的大型网路平台才会纳管,像是Telegram就不算。
罗秉成说,未来要求大型网路平台,如Google、Meta、TikTok等设立「法律代表人」,达到「类落地」,一旦有下架等需求,就可以传达给网路平台业者;没有法律代表人的业者,可处250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且是处罚先行,情节重大进入降低流量,再接着限制撷取(断网),惟须经审议委员会审议。至于何谓情节重大、后续审议委员会要如何进行,都要等专法通过后由数位部订子法。另为让业者有缓冲时间,包含限制流量、停止解析、限制撷取等手段,都属于管制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订之。
针对政府通知平台移除下架或没依警察机关通知暂停提供服务等,罗秉成说,也是处250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而未避免业者担心下架会移错,也会有安全港跟避风港条款。
此外,罗秉成透露,会针对巨额诈欺将加重刑罚,提高刑度,诈骗愈多关愈久,变成3年以上10年以下,这样法官很难用1、2年把案子判掉。另复合性犯罪也会加重其刑,三人共犯诈欺罪原先是1年以上7年以下,如果又有使用网路诈欺、冒用政府民意、用深伪诈欺等手段,加重期刑2分之1。
至于溯源部分,罗秉成说,就是要去找源头,引用自首、窝里反条款,会采捉大放小,像是举发底下车手就不适用,要溯源,只要窝里反,就得免除其刑;而为避免诈欺犯回头,也引入三振条款,提高假释门槛。
此外,为保护被害人,罗秉成说,很多人怕讲自己被诈骗会被标签化,被人认为笨或是贪,但因为现在就是无差别攻击,不希望被害人被这样看待,为鼓励出来举发,一旦经165报案,就会把帐户先锁住,避免第二人受害。
针对金融诈骗,罗秉成也说,很多外籍人士或是移工使用预付卡,回国后电话没有终止就被诈骗集团搜集去,因此未来会先跟移民署对接,只要离开台湾后,仍然有帐户跟手机号码会先冻结。
最后罗秉成说,团队期待,打诈新四法提出,可以发生一般性抑制诈骗危害作用,希望罚钱都备而不用,使诈骗集团意识到犯罪成本高而及早收手。子法通过后,相信执法工具很快找到,也因为能重判,让犯罪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