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权益雇主不得拒绝 否则最高罚30万元

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符合相关条件时,雇主应给予生理假、产假、育婴留职停薪、育婴留停复职、产检假、陪产检假、哺集乳时间、家庭照顾假、弹性工时等权益,且雇主不得拒绝。(报系资料照)

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符合相关条件时,雇主应给予生理假、产假、育婴留职停薪、育婴留停复职、产检假、陪产检假、哺集乳时间、家庭照顾假、弹性工时等权益,且雇主不得拒绝,据统计,近5年共受理553件申诉、成立138件、开罚883万余元,其中2021年就开罚250万元、为近5年来新高。

据2021年统计,最多民众申诉性别工作平等法工作平等措施为「生理假」、其次为「育婴留职停薪」及「育婴留职复职」等,申诉案件分别有30件、25件及24件。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近年来修正性别工作平等法新增如「陪产检假」等假别,雇主可能未注意,此外最常见为「生理假」可能是雇主要求相关证明涉嫌刁难等,性别工作平等法的假别雇主皆不得拒绝,只要雇主稍有不慎就可能容易触法,加上近年劳动意识擡头,申诉也增加所致。

此外,性别工作平等法要求雇主雇主于知悉职场性骚扰情形时,应采取立即有效纠正补救措施,否则可处10万至50万元罚锾,光2021年就开罚64件、64万8000元,黄维琛说,此条重点在于「立即」及「有效纠正补救措施」,雇主可能知悉后事隔多日才处理,也有可能未有有效的措施,劳动部也订定「事业单位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范本」供雇主参考,提醒雇主可依范本处理相关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