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免税屋全国限3户 每年3/22前申报择定
低价免税屋全国限3户,每年3/22前申报择定。(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囤房税2.0规定,自然人持有低价(房屋现值低于10万)免税屋全国以3户为限。财政部今日公布相关子法规,如果每年的2月末,全国累计超过3户,应该每期房屋税开征前的40天向当地主管机关申报择定或变更择定。
依此来算,房屋税是5月开征,也就是民众要在当年度的3月22日以前向稽征机关申请择定,如果遇到假日可以顺延。但是,2025年2月28日以前,如果全国累积超过3户低价屋,未依规定申报择定的话,税捐机关会以「税额高至低」顺序,择定前3户作为免征房屋税的房屋。
但是如果第二年后若有买或卖低价屋,屋主要申报择定或变更免税屋,否则财政部就会依据购屋的先后顺序作为免税屋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