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内「吃东西、大放音乐」 北京出手惩戒将列信用不良纪录
▼上海「凤爪女」曾在地铁上吃沙琪玛,把碎屑全扔地上。(图/翻摄自微博)
针对民众在地铁霸座、吃东西等行为,北京市交通委3日发布《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细则》,当中明确提出地铁霸座、进食等「严重违规者」的处罚细则。有不文明行为,且不听劝阻,拒绝下车、出站,扰乱轨道交通车站、车厢秩序且拒绝参与志愿服务的行为人,即日起将被记录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综合陆媒报导,北京市交通委今年4月25日针对修订后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公开征集意见,同时计划对「霸座」、饮食、逃票、推销等四种行为进行规定,相关细则6月3日公告。
▲大陆高铁日前出现「霸座哥」,引发网友不满。(图/翻摄自微博)
北京市交通委3日发布《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细则》,并明确细则将于即日起实施。据了解,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包括五类,包括逃票、占座、进食、推销和大声外放音乐等。
细则明确乘客实施信用不良乘车行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一是不听劝阻,拒绝下车、出站,扰乱轨道交通车站、车厢秩序,拒绝参加或逾期未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信用修复的;二是不听劝阻,拒绝下车、出站,扰乱轨道交通车站、车厢秩序,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不听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安排或志愿服务不合格的;三是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
因实施信用不良乘车行为拟被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乘客,自不文明行为发现之日起30日内可以透过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逾期未参加志愿服务或不听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安排参加志愿服务的,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报市交通执法总队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