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違消防法 基隆7月起直接開罰

基隆市消防局从7月1日起,将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营业场所直接举发,最高可罚30万。与过去先劝导,并给予业者1个月改善时间,再另行复检的方式不同,发现违规情形将直接举发开罚,罚锾额度从原本6千至5万元,提高到2万至30万元。

消防局表示,以往营业场所消防安全设备等有故障或缺失,会先给予限期改善,未改善再罚,为强化营业场所负责人维护消防安全设备的责任,去年修法后,不会再给限期改善,只要检查发现缺失就直接开罚。

消防局火灾预防科长黄琦初说,各个营业场所根据场所危险程度,需要设置不同种类的灭火设备、警报设备、避难逃生设备及消防抢救上必要设备。而一定规模以上场所,需由管理权人,遴用防火管理人并责其制作消防防护计划书,每半年进行不少于4小时的自卫消防编组演练。

黄琦初表示,设备如有不符规定、无法使用、运作不良等状况,牵涉到民众公共安全的消防设施、设备,都可直接开罚最少2万,并可连续处罚,仍未改善可勒令停止营业。

消防安全查处的重点项目,是有无违反消防法所规定的「消防安全设备设置」设置维护、「住宅用火灾警报器」设置维护、「防焰物品」规范使用以及「防火管理」实施等。

消防局长游家懿表示,消防法去年5月修订、6月公布,共修正20多条条文,是消防法公布36年来最大幅度调整,7月前将积极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