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奶妹PO卖淫讯息!自拍性感浴照「腿美辣身」 警认罩杯:抓到了

女子网路上刊登卖淫讯息瞎说只是「路人」。(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绰号「yuki」的洪姓女子透过名为「金嗯」的女子在网路论坛上PO出卖淫讯息,被警方约出来「钓鱼」抓到。她辩称自己只是「路人」,但新北地院合议庭查出,洪女把身高、体重浴巾裹身性感照都传给金嗯,连罩杯标注「小D」都与内文一致,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刑2个月确定。

洪女2017年7月间委托金嗯在网路论坛上刊登卖淫的讯息,内容po出身高与体重为170公分及50公斤,年龄谎报是29岁,实际上是37岁,照片没有露脸,而是浴巾包裹的性感照,胸部尺寸有D罩杯,还注明自己是「台湾妹」,让金嗯写上广告文:「妹妹很好配合,没有太过份的要求她都会答应,妹妹属于气质美女,腿型很美,身材比例满不错,很温柔非常小女人。」

警方网路巡逻发现,于是乔装男客人以LINE与金嗯联络「钓鱼」,约洪见面,确认身分是「yuki」时随即逮捕,检方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法院审理时,洪女矢口否认犯行,指当天她只是走在路上,就莫名被警察强押上车载警局,她不清楚什么论坛、版主性交易的讯息也不是她。

然而,合议庭查出,洪女的手机中曾与金嗯多次联系。除了提供身高与体重,洪女还传浴巾包裹性感照,且罩杯标注「小D」也与内文一致;警察当时见到洪女时,也有询问:「你是不是yuki?」洪女也立即回答「是」。

洪女刊登性交易讯息,有影响儿童及少年之身心健康发展之虞,显见法治观念薄弱,并对社会善良风俗造成不良影响,所为应予非难。合议庭考量洪女身心、家庭学识方面状况,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刑2个月。